2024.07.18 大同 星期四 晴 (29℃/16℃)
(书日更276天/总日更1366天)
我们中国有这样的智慧,比如说,孔子讲过的很贴切的一句话,叫作“尽人事而听天命”。
尽力而为,顺其自然。既有前进的动力,也有后撤的退路。不过还有句话,叫做“事在人为”!
有点类似课题分离这样的?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做这件事属于自己的课题,剩下的结果如何是上天的课题。分开来看待,或许会减少自己担心结果不如意的焦虑感。
难得有这本书在此时提醒自己只能“尽人事听天命”吧,很多情况下只能这样了。
发生了你不想发生的事情,而你的干预不但不能终止反而被责备,结果什么都改变不了,伤害的只是你自己。
就像人家说,有人看到了杯子正在倾斜倒地,看到的那位被吓出心脏病,没看到那一幕的什么都没发生。
想想自己是不是出现了恐怖化、应该化、合理化,意识到这一点,再找到正确的思维模式,来把这件事做得更好。
我经常被应该话,合理化,恐怖化左右着。慢慢的要改掉这些不好的思维模式。以后遇到类似情况,我要先让自己静下来好好对照反思一下。
别人说过分的话,你需要做的是,保持冷静思考,而不是被人牵着鼻子,左右情绪。
公交车司机还是生气,下车后继续冲着这位轿车司机发火。
有次堵车,我正排队进匝道,排了五六分钟离匝道口还有十几米了,前面的车流突然疏通和挪动了起来,于是我也挂挡起步提速。此时一辆没排队、没打转向灯的大客车突然从主干道高速斜插进来并线,我一个急刹,险些撞上其前轮。
此时我真的无法控制自己的愤怒,我的大脑飞速翻腾,想:我与前车仅半辆小轿车的跟车距离,即便前车提速前挪,跟车空隙也仍然小于大客车的转弯半径,而客车司机又明明能观察到我在提速,却连转向灯都不打,置我于危险境地……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
于是我当即决定还以颜色,立刻打灯向左变道,加速,在进入匝道之前突然打灯斜插回大客车的前方(同样没预留转弯半径)。大客车在我变道时频繁鸣笛,直到我完全并入以后,还在鸣笛。鸣笛声此刻在我耳朵里完全是大客司机气急败坏的谩骂,于是在下一个路口本可以直走的我边减速边打开了右转向灯示意变道,但右边的车即便有减速礼让的意思,我还是摇下窗挥挥手让其通行(十四阿哥:“不为别的,就是为了压压大客车的气焰”),直到有辆车在侧后方停下来非要礼让,我才并线。在等待的过程中,随着身后大客车鸣笛声越来越稀疏,我的心情渐渐有些好转,此时副驾上如果有人,我一定会沾沾自喜地炫耀:“这次让他永远记住并线要打转向灯!”
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心情渐渐的平复下来,觉得自己宁肯做出危险动作也要睚眦必报有些无聊。都说“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但从另一个角度讲似乎也能自圆其说:“今天,就让你明白明白什么叫’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有一次在聊到“己所欲”与“不欲”这个话题时,zxy半开玩笑的说“无论什么你都不要施于人就对了”虽然是玩笑,但我深以为然。
那我的理智为什么被愤怒所战胜?为什么一定要“教训”大客车呢?我在相当长一段的时间里都对不打转向灯变道这种行为深恶痛绝,家人朋友驾车不打转向我都要与之争论一番。
这大概源自我经历的一场车祸,那年我打车去火车站,正在长安街上匀速行驶,右边等信号排队的一辆车没打方向、没观察后视镜突然变道,虽然滴滴司机在第一时间刹车,变道车还是撞在我们的右前门上,而我坐在副驾……撞击后的车门凹陷进来撞上我的腿,还好只是擦伤破皮,我检查了后座租赁来的设备没问题就告别司机跑步赶火车去了。那次撞击声之大引得巡逻武警都来查看,滴滴司机下车之后脸涨的通红,我本以为他要骂人,没想到他只是皱着眉问对方:“你怎么不打转向?”
是啊,不打转向、高速变道、不观察周围……大客车司机的行为如ptsd般触发了我愤怒的关键词。后来我注意到,即便有车不顾车距暴力并道,但只要打转向灯我就会条件反射般的让行;如果来车只是不排队临进匝道前并线,我纵使烦躁也不会愤怒,甚至还在脑海里帮对方辩解,考虑他不熟悉路线的可能。所以很多时候,愤怒很有可能是我们过往经历的投射。
在书中这个案例里,我注意到有人不满于公交司机的暴躁,觉得公交司机疯了;有人则认为“人要有血性”,仿佛公交司机不把对方暴打一顿就枉为人什么的……这些看似义正辞严的道德评判,有没有自身经历投射的成分在呢?
我觉得所谓唾面自干,不是《阿Q正传》那种精神胜利法,而是一种自我化解情绪的能力。当我在“教训”大客司机的同时,其实也已经将自己和大客乘客置于危险之中了,这才是本章节建议大家去努力战胜的那个心魔。
就好比有人步行时骂机动车不礼让,开车时骂行人不长眼,根据情感投射建立的德道观念几乎虽可以无缝切换,但最终很可能求仁得仁;而如果能当即控制自己的情绪,让子弹飞一会儿,是否就能避免一些悲剧发生呢?
当然,说到底生活在文明社会,本书中如《无人区》泥头车兄弟斗律师的场景不会经常出现。我见过的几乎所有路怒症患者反而都是在市区,按喇叭、骂人、竖中指……有一次我开着“外埠车”在最繁华的商业街上礼让了一位骑自行车的大妈,大妈非但不领情,反而骂道“都丫这么多车了,还往里开”,也不知道是嫌我驶进这条路,还是嫌我开进北京城。后来在另一个城市的闹市区,一辆改装车轰鸣着超过我(打了转向)然后压低速度从车窗伸出中指,见我没有要加速竞赛的意思,于是又对另一辆车如法炮制……人们乐于在马路上挑战规则、挑衅他人的原因恰恰是因为规则存在,我们确信对面司机会愤怒,也许会违反交规开斗气车,但大概率不会直接实施虐杀暴行,(尽管二者造成的恶劣后果可能是一样的),我观看宁浩《无人区》和斯皮尔伯格《决斗》都产生了或多或少的情感投射,极度影响观影体验……
在现实中,根据我有限的经历来看,越是“无人区”、越是看似无规则的地方机动车反而越讲究行车礼仪。
有次在山谷里单独行车,土路只够一辆车通行,对面来车时我第一反应是立刻倒车钻进不远处杂草里礼让,对方与我会车结束后没有加速离开,反而停车等待我启动出发后才鸣笛致谢然后离开。类似的会车发生过多次都很和谐,但如果是在闹市的路口,大概率又是你争我抢拥堵不堪的光景了。再比如行驶在远离城市的环山公路上,大多数机动车都很讲规矩:前方没车开远光或者远近交替、会车关远光、超车打左转向……在城市里或者国道省道上一般是“你大灯晃我我也晃死你”、“不要乱说嘛,超车也要打转向?这么多年了,变道都不打的好不好”
其实这也很好理解——环山路上拿大灯晃人真的可能会死、不打转向也真的会出人命。在交通设施完备的城区,我们往往会忽略“驾驶是我们普通人生活中最可能失去生命的行为”这一事实,反而在野外、在远离城市的小径上,驾驶员又警觉了起来。
所以我真心相信这些骂公交车司机该死的读者,还有这些骂小轿车该死的读者,在生活中其实都还是遵纪守法且能控制情绪的。希望如果有一天,你我驱车在某条路相遇,无论在城市还是旷野,除了打个招呼,感叹这良辰美景有人共赏之余,不会擦出其他火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