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分就是这么奇妙,仅仅是一瞬间,只一眼,便万年。
喜欢胡歌,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那种欢喜,那种自豪,就在举手投足之间。
曾有人说我,你每次只要一谈到他,就变得很不一样,眉飞色舞,滔滔不绝,话就好像三天三夜也讲不完。
是啊,这段爱恋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时光久远。
2005年,距离现在将近十二年了。
人心是多变的,我也不知道,我是如何喜欢上一个人,而且还这么久。
时间走得飞快,转眼就这么多个年头了,若不是时间不会骗人,我还不敢相信。
一句“逍遥哥哥”,我跌入了胡椒的坑,一入深似海。
那样英俊的面容,那样明朗的的笑容,那样深情的眼眸,让人如沐春风。
大概谁也不会想到,一个啥也不懂的女孩,就这样悄悄喜欢上了。
记得一句很美的诗:我爱你是寂静的。
现在好多在这个年纪的小孩,还深陷在动画片中无法自拔。
我是早熟的吧,自小就与别人不大一样,包括喜欢的东西。
毕竟,在那个闭塞简单的小镇上,“追星”这件事,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不知缘由,我是不喜欢“偶像”这个词的,不喜别人说“你偶像××”
我愿意去欣赏,去当一个忠实的观众,但就是不承认我是fans,我也抗拒被冠以“粉丝”这个词。
2006年,是胡歌事业的一道分水岭。
一场车祸,让昨日的梦坠落,却开始了新的未来。
胡歌也是个普通人,在看脸的世界了迷茫、自卑,曾用刘海遮住你右眼的伤痕,再后来,他努力转型,尝试军人、反派等不同角色,一步一个脚印。
胡歌选择在事业的上升期隐退,去演话剧沉淀自己,出国进修。在更新换代极快的娱乐圈里,没有几个人有这样的勇气。
一首《去爱吧》,音乐代表了他的心,不让支持自己的人失望,更不让梦想失去了颜色,于是,重新出发,不忘初心。
2015年,是胡歌大爆发的一年,演技获得了业内人士及大众的高度认可。
但是,他没有因此飘飘然,更加沉淀自己,去演话剧,做公益活动,人贵在此,不骄不躁。
有多少人,对他是这样的。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
我曾被人家玩笑似的说“脑残粉”。
可是,我不配做脑残粉。
我只是把他演过的电视剧看了一遍又一遍,安利他的剧给伙伴们看,关注着新闻,单曲循环着他唱的音乐。
除此之外,真的没有了。说实话,什么也不会做,不会跑去跟你要签名,不会去要求合影,但是,我的目光会一直追随着你。
关于金钱,时间,我几乎没有去花费。
就算你被捧上云霄,我也还是一样,不会低到尘埃里,陷入到各路粉丝之间的网络骂战里面。
喜欢你,温暖我自己。
深知你这一路走来的不容易,所以更加懂得珍惜。
没想过,真的有那么一个男子坐在院中看书品茶,姿态犹如画中人。这才是真正文人雅士的模样,那个男子是胡歌,把麒麟才子梅长苏演绎得入木三分。
一个真正的演员,演绎的每一个角色都注入心血与感情,胡歌就是这样。
胡歌是个文艺青年,喜欢摄影,会写下对生活的感悟,也是娱乐圈的一股清流,感恩敬老。
胡歌也是个很普通的人,很多资源靠的是自己努力。他情商高,在为人处世方面着实令人敬佩。
我们都一样,会悲伤哭泣,难得可贵的是你的自省精神,身处而知进退,不惊不扰,不忘初心,没有在娱乐圈里迷失自己。这是人生的一种境界。
喜欢你,温暖了我自己
你是青涩的李逍遥,是爱国的杨六郎
温文尔雅的九爷,神话里的的易小川
也是伪装者明台,也是麒麟才子梅长苏
期待猎场里的你!
在喜欢你的时候,我也在长大!
不愿,让时间又回来改变你的模样
请带走你的伤
留下我最起初最起初的,爱恋
我的童年,以及
我匆匆而过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