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与执行期限
为助力稳就业保民生,国家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将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福建省积极响应,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多项税费减免,并允许追溯退税或抵减未来税款,切实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二、优惠对象及标准
(一)适用企业类型
福建省内属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招用以下三类人员并满足条件:
1.脱贫人口: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长期失业人员:在人社部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
3.退役军人:持有相关退出现役证书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二)税收减免标准
1.定额扣减:每人每年6000元,福建省结合实际最高上浮30%,即7800元/人/年(脱贫人口、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定额标准更高,为9000元/人/年。
2.扣减税种:依次减免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3.执行周期: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当月起,连续享受36个月,最长可覆盖至2027年12月31日。
(三)使用规则
当年减免额度未用完的,不可结转至下一年;
若企业同时符合其他就业扶持政策,可选择最优方案,但不得重复享受。
三、申请条件
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雇佣合规:与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2.纳税主体:企业需为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且实际产生税款;
3.时限要求:政策覆盖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招用人员,已享受满3年者不可重复申请。
四、操作流程与办理周期
1.资料准备:提供2022年1月至今的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
2.数据匹配:服务机构筛查符合条件人员,测算可退抵金额;
3.提交材料:补充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流水等;
4.税务审核:线上或线下申报,税务部门核查资料;
5.退抵到账:审核通过后,1-2个月内退抵至企业对公账户。
办理周期:7-15个工作日(申报) + 1-2个月(到账)。
五、注意事项
1.政策衔接:2027年底前未满3年的企业,可继续享受至期满;
2.已缴税款处理:政策发布前已缴税费可抵减或退还;
3.追溯限制:企业若已注销,不可追溯申请。
福建省通过此项政策,鼓励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实现“降成本”与“稳就业”双赢。建议企业及时筛查在职人员资质,合理规划税收优惠申报,最大化释放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