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属于家族系统的成员?当我们在做家庭系统排列时,应当考虑到哪些人?
在我们的工作中,系统是指由几代人连结在一起的命运团体,其中的某个成员不自觉地与其他成员的命运牵连纠葛在一起。系统内牵连纠葛的范围有多大,这个系统的范围便有多大。属于同一个命运团体的人大致如下:
• 当事人,当事人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和异父母的),不论是活着的、去世的或天折的都包括在内,这是与当事人一层的。
• 上一层的是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和异父母的),不论是活着的、去世的或天折的都包括在内。
• 再上一层是(外)祖父母,他们其中的一两个兄弟姐妹或异父母的兄弟姐妹也属于这个系统之中。这种情况是比较少见的。
• 甚至是其中一个曾(外)祖父也属于这个系统。这也是比较少见的。
• 以上所提及的人,有些是特别重要的。那些有着坎坷的人生命运,或受系统中其他成员不公平对待的人,例如在遗产分配上面;
或者被排除、被遗弃,被鄙视甚至被遗忘的人。
• 接着的是那些在系统中为了某些人而放弃自己的序位或权利的人,就算他们不是亲属,例如父母或祖父母从前的丈夫或妻子,或订了婚的伴侣,即使他们已经去世,也是重要的人。异父母的兄弟姐妹的另一方父母也属于这个系统。还有在系统中的某些人,因为他们遭受的不幸或损害而使别人获益,例如,因为他们早逝或失掉继承权,使某些人获得遗产。
• 在系统中协助别人得到利益,却使自己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人,比如一个雇员。但这只适用于很大的不利和极不公平的状况。
•因婚姻关系而进入家庭的叔伯姑婶,或堂兄弟姐妹并不属于这个系统。
有些人认为,居住在一起的人对系统特别重要,例如祖母或姑婶,但是,在牵连纠葛中,空间和距离是完全没有影响的;相反的,某人甚至被一些他从未认识的人的命运所牵连纠葛。
联合组成的命运共同体:生还者与死难者,加害者与受害者家庭系统排列的工作,越来越清楚地显示出生还者与死难者、加害者与受害者之间是存在着一份深厚的连结的,它影响着当事人和他们的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