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你自己要做什么,而不是让孩子做什么

    尽管自然后果通常是帮助孩子培养责任感的一种方式,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不宜采用自然后果:

  1、当孩子处于危险中的时候。

    大多数父母都表示,不论他们用打“教”了孩子多少次不能在街上玩儿,在孩子长到6~8岁之前,他们不会让孩子在没有监护的情况下自己在交通繁忙的街边玩儿。这说明了一个事实,孩子的成熟程度或者承担责任的愿望是关键———而不是打。

    2、花时间训练。

    当孩子自己跑到大街上去时,就和善而坚定地把孩子放回家里或院子里。监护、转移注意力、转移孩子的行为是你可以用于幼小孩子的三大法宝。你每次和孩子一起过街时,都要把危险告诉她。让她看看左边再看看右边,看是否有汽车开过来。问孩子,如果你们在汽车开过来时过街会发生什么事情。让她在觉得可以安全过街时告诉你。孩子由此而实际学得到的东西要比从挨打中学到的多得多。,但是,在到一定的年龄之前,孩子仍然不能在没有监护的情况下在街上玩耍。

  3、当自然后果会影响到其他人的权利时。

    四岁以下到孩子出现危险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监护。

    4、当孩子行为的结果在孩子看来不是什么问题时,自然后果就不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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