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公交车和公交车司机成了最热门的关键词,可这个关键词的背后却是两个让人痛心的事件,一个是重庆的公交车坠江,另一个是汉中的公交司机晕厥,造成公交车失控伤人;相对前一个事件有着明确的评判,后一个事件中对于晕厥的司机该不该承担责任,出现了不同的声音和争论。
那么,司机到底该不该承担责任呢?
我认为司机无须承担责任,但应接受批评教育或更加严格的安全意识培训,倒是公交公司更应该负起全面的责任,为什么呢:第一、公交公司是安全责任事故的主体;
第二、公交公司应该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用人制度;
第三、司机的晕厥非主观恶意行为,更多的是长期潜伏于司机体内的病因所致,作为一个高危行业,公交公司对员工的关怀和监察是否到位;
第四、司机晕厥撞人的事件发生在其上班期间,属工伤事故。
由于以上因素,我认为司机不用承担责任;而作为公交运营部门应当尽快完善制度,把工作做细,杜绝悲剧的再次发生。
作者:清谈就是说个够,爱思考,但也爱说道;敬请关注号weilaishiji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