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书治要》是唐朝贞观年间由魏征、褚遂良、及虞世南、萧德言等人应唐太宗李世民之命,共同编撰的一部政治书籍,此书取材于诸子百家、六经、四史的政治辑录,据古言今,皆是兴国安邦安身立命的大道之言。对此书的评价可以信用魏征的一句名典加以概括“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若要以此书为镜,则兴替得失皆可得知。
《群书治要》 的传承也颇为离奇,因唐朝时期印刷术还尚不发达,以至于传至宋代便已失传。最终得以流传于世,还是得益于日本遣唐使。据说,日本使者从大唐将此书带回日本,当时天皇大臣们都将此书视若至宝,之后大肆刊印才得以传世,最终回归故土,虽有所缺失,但总算得以流传。本篇便从此书中节选五句佳言,与诸君共同研习盛唐明鉴的治要。
一,不为苟得以偷安,不为苟免而无耻。释义:不要只为眼前微末的利益而苟且偷生,也不要只为眼前的短暂的安逸而无后顾之忧。此句奉劝世人,不能只顾及眼前的得失,来自我安慰,思虑一定要放长远。
二,不面誉以求亲,不愉悦以苟合。释义:不要当着别人的面表现的谄媚奉承,以求别人的亲近。也不要无原则的去附和迁就别人,以求合作。这样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此句告诫世人,不能委曲求全,要心有主张磊落待人。
三,信不足焉,有不信焉。释义:为人若是不将就信用,在诚信方面有缺失,那么别人也不会再信任你。做人要以诚信为本,才能换来他人的信任,若非如此只能落得失信失德。
四,不曲道以媚时,不诡行以侥名。释义:不以歪曲道理,做有失正直的事来顺应所处的环境,也不要以欺诈的方式来骗取声名。为人要刚正不阿,不可趋炎附势从众媚俗。
五,不以小故妨大美。释义:不应该因为别人的小缺点而否定他的优点。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即使圣人也有缺点,所以不论待人还是用人,都不应该因为一点小的缺陷或是过错,而否定他的优点和能力,物尽其用,人尽其能便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