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放假宅家,我想着是难得的好时间,来读一读在书架上睡了很久的书了。
不知道自己的目光为什么就定格在了《百年孤独》上,拿起这本厚重的书,翻开第一页,心中已做好会半途而废的准备,却没想到,自己只花了三天时间,就读完了整本书。这真是件令人惊讶的事。毕竟这部经典名著是出了名地难读。
翻开此书,心中是好奇的,好奇作者会讲述怎样的故事,百年孤独应该怎样去理解,好奇自己是否能读懂,此书又是否如评价中的那么高不可攀。
之所以买纸质书,是因为我喜欢沉甸甸的一本书带给我的的厚重感,真实感。
记得读到三分之一的时候,还是对这本书究竟在说什么不甚明了,马尔克斯以第三人称平稳的语气在叙述着被压缩的事件,那些纷乱的情节、复杂的人物关系令我应接不暇。或许应该说是稀里糊涂地就接受了剧情。
莫名其妙地就被此书吸引,我凭着一口气读完,合上了最后一页。朋友抛给了我一个问题,给我讲讲这本书讲了啥吧。
我一听,这可是个推书的好机会,可张了张口,发现自己竟真的无法脱口而出。是啊,这本书,讲的东西还真不少。
浅思后,我答,若要我概括主要内容,我觉得它讲述了一个家族的兴衰史、一个城镇的兴起与灭亡。其间关于人性、科学、历史、宗教、地理、爱情、时尚、婚姻等等都有涉及。
整体的基调是灰暗的沉郁的,纵然在镇子繁盛、家族兴隆的时候,仍有深深的孤独笼罩于各个人物之间。我想是因为,这个家族的成员生来注定孤独。
最想吐槽的是各位主人公的名字,都很长。就算读完了,仍然不能完整地说出他们的名字。因为就像是轮回般,世界像个圈,名字也代表着他们的命运。所以,父子同名之类很多很多,然后第二天看书的时候,记性差的我就不得不翻到前面去确认他们身份,不然搞不清辈分。
不管怎样,囫囵吞枣一般地看,至少还是读得懂的。
人物很多,都有血有肉,眼睁睁地看着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他们一个个孤独地离开,每每会感到不舍、遗憾。
最后的结局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儿马孔多镇从地球上刮走,从此这个村镇就永远地消失了。连存在的痕迹都被抹去,这真是令人悲伤。
但也明白,这是上帝的旨意,是一开始就注定的结局,是一群孤独之人的命中注定。
初读此书,确实会觉得枯燥,我也曾读不下去,会不解其深意。故事是看得懂,但会心存疑问,不晓得孰真孰假。会飞的毯子,那块重复出现的冰,失眠症,浮空术,还有很多很多神奇的事物、神奇的情节。后来才明白,原来这就是小说的魅力所在。这就是魔幻现实主义。
所幸没有放弃,越看越着迷。眼看着书本越来越薄,因为猜不到结局,所以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结局。
直到翻到最后一页,看完最后一个字,便有一种怅然若失。看完一本好书,追完一部好剧,大抵都是这种感受吧。
于是往前翻,趁着记忆还未消退,把喜欢的句子拍照标记,打开备忘录,写写书评,然后看到了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辞——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
这是标注在腰封上的话,买来第一眼就看到了,那时尚未解其中意,只觉得深奥。如今读完整本书,只叹总结得如此精妙。
书中说,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遇了什么,而是你记住了哪些事,又是如何铭记的。我们趋行在人生这个亘古的旅途,在坎坷中奔跑,在挫折里涅磐,忧愁缠满全身,痛苦飘洒一地。我们累,却无从止歇;我们苦,却无法回避。孤独像苦咖啡,是苦涩的,却也醇厚迷人。
苏珊·桑塔格在《重生》中说:
“我把我的孤独当作一个美丽的礼物来拥抱。”
是的,如果孤独注定无法避免,那不如把孤独当作礼物来拥抱,享受与自己独处的每一秒钟,也许你会发现,世界安静下来也挺好。
我想,就先这样吧,日后,我定会再次翻开这本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