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一种不断需求的动物,除短暂时间外,极少达到完全满足的状态。一个欲望满足后,另一个迅速出现并取代它的位置,当这个被满足了,又会有一个站到突出位置上来。
人总是在希望着什么,这是贯穿他整个一生特点。
内驱力活欲望的出现、他激起的行动以及因目的物的获得而引起满足,通通加在一起,仅仅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撷自动机构成单位的总体符合的人为的、孤立的、单一的例子。这种动机的出现实际上总是取决于整个机体所可能具有的其他所有动机的满足或非满足状态,即取决于这样或那样的优势欲望已经达到相对满足的状态。
对于某种东西的需求本身就意味着已经有其他需要的满足。
动机理论的创立者们对于以下两个事实从未给予过适当的尊重:第一,人类只能以相对或者递进的方式得到满足;第二需求似乎按某种又是等级、层次自动排列;
我们应该彻底放弃为内驱力或需要制作分解式表格的企图。由于种种不同的原因,这样的表格在理论上是不合理的。第一,它们意味着表内各种内驱力的均等,即在力量的强度以及出现的可能性上的均等。(任何一种欲望浮现与意识中的或然性,取决于其他更具有又是的欲望的满足或者不满足状态;各种特定的内驱力出现的豁然性有极大的去区别);第二,这样的列表意味着有些内驱力中的每一种都与其余的内驱力不相干。而事实上它们并不是以任何一宗这类的形式相互孤立的。第三,既然这样的一览表通常是以行为为基础制定的,他就完全忽视了我们所了解的内驱力的全部动力性质。
如果我们试图讨论基本的欲望,就应该将它们清楚地理解为分属不同系列、不同的基本类型或者基本范畴。
已公布的内驱力的一览表似乎都现实出各种内驱力之间的相互排斥。然而事实上不但没有相互的排斥,它们的相互重叠甚至使我们几乎不可能完全清楚和严格地把一种内驱力同其他内驱力分开。
动力原则咋心理学的理论建设中强调不断变化,而只有基本的目的才在这种不断变化中保持不变。
内省地出现在意识中的内驱力,动机行为,甚至被明确追求的目的物或结果,它们没有一个可作为人类动机生活的动力分类的坚实基础。
学院派的心里学家在动机领域的研究里主要依靠动物实验。动物实验的结果经常被我们作为人性的理论研究所必须依据的基本材料。动物资料当然是可以大有用处的,但必须要用得谨慎和明智。
马斯洛的论点主张动机理论必须以人为中心,而不是以动物为中心。
本能可以确定地解释为一个动机单位,在这个动机单位里,内驱力、有动机的行为以及目的物、目标效果,都明显地有遗传所决定。
人类的性生活发现,纯粹的内驱力本身是有遗传决定的,但是,对象的选择以及行为的选择去一定是在生活的历史过程中获得或通过学习取得的。
依赖动物资料会使我们从动机理论中武断地排除掉目的或者目标概念。
个人在一定程度上创造了他的障碍物和有价值的对象。这些障碍物和对象必须部分的有情境中的机体所规定的方式来界定。
当一个孩子试图得到于他有价值的对象但却受到某种阻力时,他不仅决定了这个对象有价值,而且决定了这个障碍成其为障碍。
心理学中没有障碍种东西,只有试图达到某种目的的具体的人的障碍。
一个强调恒定的基本需要的理论证明,这些需要是相对长久的,并且独立于机体所处的特殊情景。
以最有效的可行的方式并且带有极大的变动性,需要不仅组织自己的活动前景,而且组织甚至创造外界现实。
理解一个地里环境怎样变成一个心理环境的唯一令人满意的方法就是:去理解这个心里环境的组织原则就是处于这个特殊环境中的机体的现有目标。
合理的动机理论必须考虑情景,但绝不可能成为纯粹的情境理论。
行为有几类因素决定,动机是其中的一种,环境力量是另一种,
动机的研究并不取消或否定对情境决定因素的研究,相反,前者是对后者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