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躁的社会,真的是愈演愈烈了。从街头司机的路怒,到网上的一言不合即互撕,不知道啥时候竟然波及到读书和写作这种事上来了。这,哪里还有皇天净土?
我一直以为,读书和写作都是需要沉淀和安静的事情,心不静,这种事可能搞不了,起码搞不好。
我不认为快餐式、碎片化阅读能够给人带来多少益处,那种一天读一本书的大神,我不知道他是如何读的,他读的是什么样的书,他读的效果究竟怎样。假如他读《红楼梦》也一天一本的话,我不仅不服,我还想踹他。我想,照此速度,世界上的书差不多他能读个遍了。他不是大神,直接就是神仙。他的眼不是眼,是扫描仪。
我更不认为那种每天持续输出几万字的人写得会有多么好,事实求是地说,人的精力毕竟有限,不吃不喝不睡也就是一天24小时,键盘敲打的再快,也就是百八十个字吧,算是可以了。五笔字型咱们都用着,语音输入那也得需要极好的思维逻辑和流畅的表达方式,一天两天可以做到,十天八天也没问题,每天写作几万字,可能吗?
那些靠写作及课程分享活动一天挣20万的大神级人物,那一年下来真的是个天文数字:7300万,快一个亿了。谁这么厉害?我不信。
有人说,只要努力,你也同样能做到。这样的话,对高考前的孩子来说,或许能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对成人来说,这样的励志标语,无异饮鸩止渴。你每天跑步,就是练死,也跑不过刘翔。他每天唱歌,再练也不如韩红。我写文日更,阅读量还不是了了。孰知有些事情真的是要讲究天赋的。后期的努力管用,但并不一定管大用。
你说成功不是九十九分的汗水加上一分的天才吗?我要说,爱因斯坦的话没有讲完,就被你们生生打断了。他的后一句是:而这一分天才才是最为关键的。人家还没讲完嘛,掌声就响起来了,把那后一句淹没了。这竟误导了后人多少年!
我读书和写作,初心就是作为一种修行。我读《红楼梦》,读得非常仔细,陶醉其中,很慢,还做了笔记。每每捧起它,就像见到好朋友一样亲切,像诗经中“一日不见,如三秋兮”那般感觉。我十分享受阅读它的过程,就如同跟名士大家请教一般谦恭,像同知音朋友交谈一样随性,完全是一种身心愉悦的过程。人说:养心莫如寡欲,至乐不如读书。读书人至乐莫过如此。
我跟朋友交流读书心得,我说,我读毕淑敏的小说,读霍达的报告文学,每读完一本,从屋子里走到屋外,我自己就立马感到内心的充实。坚持读好书,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让你遇见一个不一样的自己。
写作,就是一种不断输出的过程。一段时间以来,我发现需要用文字来表达自己内心的世界,或发现我更愿意通过文字与他人交流,于是我便开始敲打键盘。我感谢互联网时代带给我的便捷。我笔写我心,更多的时候,其实主要是自己与自己说说话,就像朋友之间那样。
我跟朋友交流写作心得,我说,人生苦短,浮躁社会,我要让自己慢下来,等一等后面追赶上来的灵魂。我每敲完一篇文字,关掉电脑,便感到浑身轻松,连晚上睡觉也睡得踏实。我把写作当作一种记录,记录自己的历史,我是自己的史官。
无关名利的读书写作才是真性情。当读书写作与金钱挂勾时,我不知道是否还能找到初心。你那么能赚,还码什么字啊,怪费力费神的。
一切打着写作幌子赚钱的,都是耍流氓。要不,怎么会有人那么吹,说自己日进斗金。恕我见识短,不知道进斗金是谁。
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