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有一次在教堂听牧师演讲。最初,他觉得牧师讲得很好,很感动,准备捐款。过了10分钟,牧师还没有讲完,他有些不耐烦了,决定只捐一些零钱。又过了10分钟,牧师还没有讲完,于是他决定1分钱也不捐。等到牧师终于结束了冗长的演讲开始募捐时,马克·吐温由于气愤,不仅未捐钱,还从盘子里偷了2元钱。
这种刺激过多、过强和作用时间过久而引起心理极不耐烦或反抗的心理现象,心理学上称之为“超限效应”。
超限效应在家庭教育中时常发生。例如,孩子犯错后,很多父母会一次、两次、三次,甚至四次、五次重复对一件事作同样的批评,使孩子从内疚不安到不耐烦乃至反感讨厌。被“逼急”了,就会出现“我偏要这样”的反抗心理和行为。
可见,父母对孩子的批评不能超过限度,最好是孩子“犯一次错,只批评一次”。如果有必要再次批评,那也不要简单地重复,要换个角度、换种说法。这样,孩子才不会觉得同样的错误被“揪住不放”,厌烦心理、逆反心理也会随之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