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0月24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旨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据了解,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涵盖思想政治、历史文化、国家象征标志、祖国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英烈和模范人物事迹等方面,另外亦对港澳台同胞等不同群体的爱国主义教育作出相应规定。
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是落实宪法规定和宪法精神的重要举措,是适应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立法约束正确认识祖国的历史和现实,持续增强爱国情怀和振兴祖国的责任感,有助于树立民族自尊心与自信心,通过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锐意进取,自强不息,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真正把爱国之志变成报国之行,为创造祖国辉煌未来贡献自己的力量!
爱国就是对祖国的忠诚和热爱。以史为鉴,许多仁人志士都具有强烈的爱国思想,以国事为己任,前仆后继,保家卫国,关怀民生,正是这种难能可贵的精神,使得中华民族历经劫难而经久不衰。爱国的内容十分广泛,热爱祖国的山河、热爱民族的历史、关心祖国的命运,在国家危难之际挺身而出,都是爱国主义的表现。在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的发展历程中,逐渐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的民族精神。
如今,我国已步入新的历史时期,面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也面临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实现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更需要我们不断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把握历史主动、政治主动和战略主动,在践行历史使命中创造不负历史、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