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德惠县蒙租局
“蒙租局”是蒙古王爷收王租的机关。管它叫“蒙租局”是当时的汉人们对它的简称,它的具体名称叫“郭尔罗斯前旗亲王征租局”。那时郭尔罗斯前旗王府收长春县、长岭县、农安县和德惠
县4个县的王租。
蒙古王爷的这个征租机构在德惠建县的同时建立。在德惠没建立县治以前德惠这块地域归长春府管辖。清宣统二年即1910年时,由长春府所辖的四大乡中划出沐德乡和怀惠乡来,又加上东夹荒而成立了德惠县,县衙设在大房身。于是郭尔罗斯前旗的蒙古王爷便在德惠县城大房身建立了征租局。他们是从“长春征租局”里将沐德乡和怀惠乡及东夹荒的土地台账抄回来,建立新台账以作收租的根据。当时他们在全县征收王租的土地数是24万垧。每垧租金银洋3角,每年共收租金72000元。
乍开始,德惠县的“蒙租局”是租用永丰源烧锅的房子,座落在大房身东西大街中部的路南,就是现在农业银行所在的地方。他们共租6间门市房,前屋门市房是办公室,后屋是宿舍和厨房等。在办公室的前边有用木板条制成的栅栏,栅栏上涂着鲜艳的蓝色,在栅栏的半圆形木门楼两侧,各挂着两块木牌,木牌的上部绘有虎皮色的老虎脑袋,木牌的下部画着四个圆圈,每个圆圈里写一个汉字。第一块木牌上写的是“蒙租重地”,第二块木牌上写的是“禁止喧哗”,第三块木牌上写的是“倘敢故违”,第四块木牌上写的是“定行究办”。门楼的两侧还各挂一根上圆下扁的大木棒,木棒的上半截涂着红色,下半截涂着黑色。在左边的门栓上挂着一个长木牌,木牌上白底黑字写的是“郭尔罗斯前旗亲王征 租局”。一派官僚气势,很有些威风凛凛的样子。那时“蒙租局”里的办事人员,既办事慵懒,又态度蛮横,每天上班的时间晚,下班的时间早,再加上午休的时间长,每天的办公时间只有4小时左右,一天也开不出多少租票来。缴王租的人拿着钱当天缴不上。又因道远赶不回去,只好蹲小店等着,有的三天五日蹲店也缴不上,急的唉声叹气也无处伸诉。每到缴租季节,缴租的人都排成长串,就是侥幸挤到前边去也常受窝囊气,在交钱时,必须把钱数准备好,一起交上去,若是交上的钱数不对头,蛮横的办事人员就把钱票等从窗口抛出去,扔到外边地上丢失不管,缴租人只好自认倒霉,自己收拾起来,再忍耐着排队去交。无处讲理,无处伸冤。
在“蒙租局”的办公室里,还有县长委派的田赋局两位汉人在里边征收县衙的田赋。在那一个屋里同时收两份钱,田赋局的人没有台账,按“蒙租局”的台账收钱。“蒙租局”的人收王租每垧地要3角钱银洋,田赋局的人收田赋每垧地要2角永衡官银号的纸币。“蒙租局”规定每年的王租只收钱,不要粮,要当年缴齐,不准拖欠,过期缴纳不上,就要罚款。每个有地户在缴纳王租时,要拿着上一年缴纳王租的旧租票做证据,不拿着旧租票就认为是上一年没缴纳王租。因为“蒙租局”的租票没有存根,他们的租票是自己使木板用毛头纸印的,开租票时如果写错了字就用手把写错的租票揉成团儿扔到废纸篓里去,没有什么存根可查。租票上汉字少蒙文多,汉字只有某乡某甲某牌,有地人的姓名和地数,其余的都是蒙文。到民国十五年即1926年,才改用白报纸铅印的票据。
那时“蒙租局”里设有局长一人,办事人员若干人,局长和办事人员都是蒙族人。头一任局长姓陈,他总是在后屋里抽大烟(鸦片),很少出来跟大家见面。那位陈局长那时娶了大房身汉人王锡荣的大闺女做了小老婆,他们成天过着花天酒地的腐化生活!第二任局长姓白。这位白局长更是挥金如土为所欲为、他在大房身当“蒙租局”局长的任上,了汉人孙锡三的周女做小笔婆,他给小老婆新盖5间大瓦房把岳父也接去养老。后来他的个老婆得病死去了,又把他的小姨子、孙锡三的小女给他续张做老婆了。他那时之所以能那样把孙家父女迷住,为所欲为、全笔他的钱大。他钱大的原因,就是他当“蒙租局”局长有搜刮民魅的机会。如有多年拖欠王租未缴的有地户,若是托上有门路的人给“蒙租局”局长捅上钱只缴纳一年的王租钱就可以开出租票把几年陈欠的王租都化消。那时一到年节时,“蒙租局”的办事人员就到各商店去要空白的发货票。他们把空白的发货票拿回去任意往发货票上填写年节用的货物,上呈王府报销。他们虚报买过年过节货物的钱款,都是分入个人的腰包,做局长的当然要大饱私囊了。他们那时简直是无法无天,成年吃喝玩乐,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
到民国十四年即1925年,在德惠县的“蒙租局”用10000元银洋买妥永丰源烧锅的四合院24间大瓦房,前门房7间,后正房7间,东西厢房各5间,就是现在大房身供销合作社所在的地方。“蒙租局”搬入新买妥的深宅大院的大瓦房里,气派就更加森严了。
到伪满洲国时,德惠县城迁到张家湾(现在的德惠县城)去了,“蒙租局”也随着迁往德惠县城,地址在东四道街,一直到郭尔罗斯前旗的蒙古王爷齐默特色木贝勒当上了伪满洲国的蒙政部大臣时,才把“蒙租局”撤销了。
“蒙租局”撤销时,他们处理善后,来卖大房身老“蒙租局”的四合院时,只卖了2000元钱的伪满纸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