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民间借贷律师:“借款人还不了愿共还”,是保证还是债务加入?

重庆民间借贷律师:“借款人还不了愿共还”,是保证还是债务加入?
你把钱借给别人,有第三人在一旁信誓旦旦:“他不还我还!” 你觉得这钱稳了,可最后拿着借条打官司,8 万欠款折腾了三级法院,才发现这承诺根本不是担保!
现实里借钱,最担心的就是对方跑路,找个第三人来兜底,结果往往不尽人意。好多人因为搞不清 “保证” 和 “债务加入” 的区别,官司打赢了,钱却要不回来,简直欲哭无泪。
别着急,最高院案例来教你,1 秒就能判断:首先,看用词,如果没写 “保证”“担保”,只提 “共同偿还”,那大概率是债务加入;其次,看告人的顺序,能直接起诉第三人,不用先找借款人,也是债务加入;最后,看有没有提到替还后找借款人追讨,没提的话,还是债务加入。就像某融资公司只承诺 “共同还”,最后和借款人一起承担了 8 万本金和利息。
赶紧码住!以后让第三人兜底,直接让他写 “自愿债务加入,与借款人共同还款”,给自己权益上把锁。
你遇到过借钱不还的糟心事吗?评论区聊聊,我来教你怎么把钱要回来!要是对这些法律概念有疑问,也别客气,直接问,免费给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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