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从来不是抽象的理论概念,而是体现在为民办事的每一件“小事”里。对党员干部而言,政绩的标尺从来不是表面光鲜的“显绩”,而是群众脸上的笑容、心里的认可;政绩的根基也不是短期的数字增长,而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扎实行动。以“民之小事”为抓手,把群众的“关键小事”当成政绩大事来办,正是正确政绩观最生动的实践。
群众的“小事”,是检验政绩成色的“试金石”。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按钮按下去,是老人出行的便利;社区养老食堂的饭菜端上桌,是独居老人的温暖;家门口的停车位划出来,是居民出行的安心。这些看似琐碎的日常,恰恰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政绩观一旦偏离方向,就容易出现“重形象、轻民生”“重短期、轻长远”的偏差——有的干部热衷于搞“面子工程”,把资金投在看得见的亮化、绿化上,却对群众反映的漏水、停车、就医等问题视而不见;有的干部追求“短平快”的政绩,只做立竿见影的事,不愿做打基础、利长远的潜功。这样的“政绩”,终究是空中楼阁,经不起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摒弃“显绩”执念,深耕“潜绩”价值。“潜”与“显”是辩证统一的,真正的政绩,往往藏在“潜绩”的深耕细作里。比如,一些地方持续十年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改造,让偏远山村的群众喝上放心水;一些社区坚持多年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从助餐、助医到助浴,把养老服务做到群众心坎上。这些工作或许没有亮眼的数字、宏大的场面,却能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活的改善。党员干部要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把目光从“政绩工程”移向“民心工程”,把精力从“表面文章”转向“实际成效”,让每一件“小事”都成为积累政绩的基石。
把“民之小事”办成政绩,关键在深入基层、精准施策。政绩不是坐在办公室里想出来的,而是走出来的、干出来的。党员干部要放下架子、扑下身子,走进田间地头、社区楼栋、工厂车间,听群众的“心里话”,察群众的“急难处”。要杜绝“拍脑袋决策”,根据群众的实际需求制定方案,让政策措施精准对接民生痛点。比如,针对独居老人助餐难,有的地方通过“社区食堂+上门配送”模式解决;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有的地方推出“政银担”合作产品纾困。只有把准群众需求的“脉搏”,才能让每一件“小事”办得贴心、办得扎实,让政绩真正扎根在群众心中。
政绩的最终评判权在群众手中。当党员干部把群众的“小事”当成大事来办,把群众的“急难愁盼”当成工作的“头等大事”,自然能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说到底就是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民之小事”的点滴积累,筑牢政绩之基,让政绩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