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的话:距离上一篇读书笔记过去差不多有一个月的时间,并不是说这一个月我没有读书。事实上这一个月读了不少,包括两本武侠小说《萧十一郎》与《火并萧十一郎》。因为古龙非要把一个完整的故事拆成两本书去写,结果坏了我一年只看一本武侠小说的规矩。读完这两本书的时候,本来打算就金古二人在武侠小说上的造诣说道说道,无奈才疏学浅,空读了那么多二位宗师的作品,原以为心中澎湃,到了下笔的时候却如同再挤一管快要用尽的牙膏。写上千把字就左右不满意,删了重新来。再写上千把字,觉得又不满意,结果草稿箱里面堆了大概四五稿。后来想想不妨放下,等到修为再上一个台阶后,掉过头来把这篇补齐。此外,还看了一本大部头的书,也是我心仪已久的吴军博士所著《文明之光》。此书也不能写读后感,因为里面任何一个章节挑出来,就已经足够写一篇读后感。为了看这本书时不那么费力,读到绘画那一篇的时候还顺道读了两本《小顾聊绘画》,算是对古典派,印象派有了一个大致的认识。另外,为了在读音乐那一篇时不那么白痴,还去听了一个星期的古典音乐。拜读完全书时竟然有一种萧索之意,这大概也就是梁文道在某一期节目中所说的那种“读一本书等于读了很多本书”的感觉吧。
今天要讲的这本书,大概80后出生的人没有没听说过的,这几乎是准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村上春树的最有名的一部作品了。很奇怪这本书很长一段时间里面被归为青春读物那类范畴。因为我所理解的青春读物,大概是像我上高中时流行的韩寒,郭敬明,或者《萌芽》之类的东西。等到了大学,突然发现书店的青春读物排行里面有了一本叫做《挪威的森林》的书,书名还挺文艺,一看作者的名字,就更加文艺。一本读罢,除了对书中的性爱场面描写略感觉到有点印象以外,到还真没觉得有哪点青春小说的意味。一转眼,十多年过去了,我已三十出头,并且已为人父,在家庭,工作中忙得昏天黑地,曾经的文学梦想也早已虚无缥缈。在某一次出差,飞机降落,看着点点白云下面那座骄阳似火的城市,竟不由自主地叹了口气“又是深圳”。那一瞬间,突然就想起来这本书的第一节——“三十七岁的我坐在波音747客机上。庞大的集体穿过后缀的云雨,附身向汉堡机场降落。十一月砭人肌肤的冷雨,将大地涂得一片阴沉,使得身披雨衣的地勤工,候机楼上黛染垂向地面的旗,以及BMW广告板等一切的一切,看上去竟同佛兰德派抑郁画的背影一般。罢了罢了,又是德国,我想。”
二十岁那年读到这一段时非常不解,因为在整本书的开头作者写道“又是德国”,但是等读完了整本书时发现,德国这个地名在主人公的故事根本就没有出现过,甚至连对话中都没有提到过德国。那为什么作者一开篇会写一段与主要情节完全不相干的文字呢?很多年以后,去深圳出差的飞机上,我终于明白,所谓德国不过是已经人到中年的主人公的一个经常光临的中转站,而他只不过是这个中转站里一闪而过的一个路人甲罢了。这样的路人甲形色匆忙,也行会出现在德国汉堡,也许会出现日本东京。反正每一个地方都只是生活的中转站罢了,而这样的路人甲能够做的,也只是“反认他乡做故乡”。一个三十七岁的男人,他一定有了家庭,有了子女,有了不得不在这种阴雨天气到另一个城市的理由。一个又一个的异国他乡已经让主人公觉得疲惫不堪。而这,才是生活。而这种带着疲惫来到异国的感觉,在青春朝气的年轻人身上是不会有的。
真正将主人公带入回忆的是那一曲《挪威的森林》——“那旋律一如往日地使我难以自己,不,比往日还要强烈地摇憾着我的身心。”显然,这一首曲子背后一定有一段让主人公刻骨铭心的故事,至于为什么说”要比往日还有强烈地摇撼着我的身心“。因为此时的主人公,独自异乡为异客的时候听到了这首满是回忆的曲子,便会愈发的孤独。“音乐变成比利乔尔的曲子。我扬起脸,望着北海上空阴沉沉的云层,浮想联翩。我想起自己在过去的人生旅途中失却的许多东西——蹉跎的岁月,死去或离去的人们,无可追回的懊悔。”音乐到虽然不知道具体是比利乔尔的哪一首,但是我推测是一首古典音乐,与列侬木吉他的清新民谣迥然不同。这也暗示了作者从青年时代到中年时代的转变,而所谓的青春又是些什么呢?那就是每一个人回首往事时都会唏嘘不已的东西——”蹉跎的岁月,死去或离去的人们,无可追回的懊悔“。
整本书的基调在第一章的前面几节文字中就已经奠定下来。就像译者林少华在序言中所写——“人,人生,在本质上是孤独的,无奈的。”当青春的繁华落尽,所有人在世事中被慢慢磨去棱角,消失在人海之中。无论多么绚烂的青春,都会像烟花一样,最终在漆黑的天幕中沉默。而这漆黑中又仿佛总能听到一声叹息,带着追悔往日时光时的遗憾,也带着对现实无可奈何的叹息。
本书中另一个观点就是对死亡的看法,书中的一句话在文青中流传甚广——“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一开始总以为,这是主人公对自己年少好友木月之死的感悟。我觉得这只是流于表面的意思,事实上书中描写了几种友情。文中的主人公独来独往,过着都市隐士一样的生活。与之有过交流的只有三个男性朋友,和四个女性朋友。先说而这三个男性朋友中,舍友“敢死队”退学,不知所终。高富帅永泽与主人公不是一路人,最终友尽,再无联系。而曾经的少年好友木月,则因为交通事故,永远的“活在了十七岁”。其实细想一下,每一个人大多数的朋友,下场无非是这几种:大家由于工作,学习等原因走在一起,后来又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突然分离。就好比上学时大家是一个班,后来到了升学或者工作,大家到了不同的学校或者城市,自然而然就会疏远,直至再也不联系。就像文中主人公与“敢死队”的关系一样。第二种朋友,可能有一段时间,你们之间非常有默契,心灵相通,就好比主人公与永泽,因为一本《了不起的盖茨比》结识,也曾以为唯有对方才能读得懂自己。后来因为种种境遇,彼此双方都在改变,终于有一天,大家再也找不到共同的话题,从而友尽。第三种朋友,则是因为命运,早早地凋谢,最终也会被淡忘掉,正如文中所述“我即将年满二十岁,我同木月在十六岁和十七岁那两年里所共有的东西的某部分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无论怎样长吁短叹,都已无法挽回”。这三种友情的归宿,就又回到了本书的那个基调——“人,人生,本质上是孤独的,无奈的”。朋友的离去带来了孤独,而命运的无情只会让人无奈。
文中的四个女性:直子,绿子,幼美与玲子。在我看来,代表了四种女人形象,直子是友人而非情人,绿子是情人,幼美是女神,玲子则代表性幻想。读完整本书,突然脑洞大开地想,主人公渡边和绿子最终是否在一起了。如果渡边和绿子最终在一起,那整本书第一节那个疲惫的中年人脑海中念念不忘的直子,就好像是对自己和绿子婚姻的最大耳光。他们的爱情一定是热恋,结婚,然后被各种生活的琐碎搞得疲惫不堪,最终厌烦对方。无论那曾经绿子有多么的精灵,渡边有多么地傲然于世外,最终都会成为腰身肥胖的中年妇女和头发微秃的猥琐大叔,“辛辛苦苦拼死拼活地忙个没完”。
二十九岁之后发誓不再去看自己以前写过的东西,每次看到那些带着幼稚或者莫名忧伤的文字,总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堵在心头,就像是一个起床的人总是不愿意提自己昨晚打过的呼噜一样。如今我已过三十,与二十岁的我之间所共同拥有的东西已经越来越少,连记忆也变得越来越少。回首这三十年的短暂时光,能够体验到的岁月已变得少之又少,未来看不透,过往看不穿。就像整本小说的最后一段,渡边拿着听筒扬起脸,飞快地环视电话亭四周。“目力所及,无不是不知走去哪里的无数男男女女”,而“我现在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