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和某室友的关系破裂,到后来能够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去对待,这种转变很难,但终究是认识到:这个世界总有一类人你是永远也相处不来的,既然相处不来,也改变不了他,那么就不要和他计较了,我们都不是彼此世界里的主角,那么做个路人就好。
首先,讲理讲不过,蛮缠缠不过,倒不如沉默相待,没有口水没有战火。不用谁应付谁,不用谁战胜谁,我们持各自的道理和态度过我们自己的世界。
我们都是有性格缺陷、价值缺陷的不完人。以前我认为我们性格都有该相互学习的地方,我可以试图慢慢让其相信人与人之间的爱与各种情谊,我也可以从他身上学会适当穿上铠甲不让自己那么容易暴露缺点。
是的,曾经相互信任过,可最终还是因为寝室生活中的各种其实根本不值一提的琐事,以及彼此的那点作为“人”的“劣根性”太过顽强,我无法让对方相信,对方也无法让我忍受。我们那些值得回忆的所有美好都变得一文不值了,甚至在再也想不起。
但我们何必相互揭短,相互挑衅呢?!
其次,虽说“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但“可恨”也只是相对而言,我们能保证自己完全没有错,是完全道德的吗?并不能。而对方的“可恨”之处也只是其中一二,彼此的处事及处世方式让对方感到不舒服罢了,并没有达到十恶不赦的地步,算不上什么可恨之人可恶之人。
而“可怜”也是相对的,较之于自己,对方在某些方面可能确实显得有点“可怜”,可反过来,我们也必定是有受人“可怜”的地方。这种可怜,也许是我们想极力隐藏和掩饰的,所以物极必反,“反应”过度就变成了对方眼中的“可恨”之处了。也许是我们并不自知的人性弱点,恰巧就被对方敏锐的捕捉到了,变成了我们所谓的“可恨”之处了。
如此,我们又何必处处不依不饶,相互痛恶呢?
这个世界不是非黑即白,很多事情的复杂性远远超出我们想象,所以,人到了一定年龄,就要学会一件事——与自己和解。
与那个别人眼中的自己和解。
与那个自己心中的自己和解。
与那个天命所归的自己和解。
此事,至此,我们和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