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一:如何真正看见并了解一个人?
1. 了解一个人,不是“我去看你”,而是“我让你愿意被我看到”。而看见是一种“创造性行为”,你此时此刻看到的那个人,其实是你们共同创造出来的。
2. 成为一个照亮者,关键在于三件事:倾听、提问、观察。
3. 一个人无法独自完整地认识自己的美好和力量,只有当这些被他人的心智“镜映”回来,才能被充分欣赏。
一个现象,同样是聊天,有些人让你觉得如沐春风,有些人让你觉得如坐针毡。有的天越聊越亲密,有的天越聊越别扭。
为什么会这样?
《如何了解一个人》作者是《纽约时报》的专栏作家,戴维·布鲁克斯。这本书主要讲的就是建立人际关系的方法。
说到“了解一个人”,我们通常会怎么想?大概是,多接触、多观察、多聊几次天,时间长了,自然就了解了。换句话说,了解就是“我主动去观察你”,知道的信息越多,就越了解你。
但布鲁克斯说,不是这样的。注意,重点来了。
了解一个人,不是“我去看你”,而是“我让你愿意被我看到”。
什么意思?因为你不可能在对方感到被压制、被忽视的情况下,真正了解他。当一个人感到不被尊重时,他会收缩、会防御、会隐藏真实的自己。你看到的,只是他的“防御模式”,而不是真实的他。
比如,给你讲个故事,故事的主角是丘吉尔的母亲珍妮·杰洛姆。
19世纪末的伦敦,珍妮是社交圈里的名媛。有一次,她和英国首相威廉·葛莱德史东共进晚餐。葛莱德史东是当时最有权势的政治家,整个晚餐,他滔滔不绝地谈论政治、谈论帝国、谈论他的宏伟构想。珍妮听得入神。离开时,她对朋友说,葛莱德史东是全英国最聪明的人。
过了一段时间,珍妮又和葛莱德史东的死对头班杰明·迪斯雷利聚餐。迪斯雷利也是个政客,但他的风格完全不同。整个晚餐,他几乎没怎么说自己,而是不停地问珍妮问题,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你在巴黎的时候遇到过什么有趣的人?你最近发现了什么变化?
离开时,珍妮对朋友说,我觉得自己是全英国最聪明的人。
这个故事常被用来说明“会聊天的人更受欢迎”。但布鲁克斯要说的,不是这个。他要问的是一个更深的问题,葛莱德史东和迪斯雷利,谁更了解珍妮?
答案很明显。葛莱德史东离开晚餐时,对珍妮的了解几乎没有变化,他只是又多了一个听众。而迪斯雷利离开时,他知道了珍妮对巴黎社交圈的观察,知道了她对政治的看法,知道了她的品位、幽默感、价值观。
而且更重要的是,珍妮在这两场晚餐中,是同一个人吗?
不是。在葛莱德史东面前,她是一个“听众”,她收缩了,她只需要点头、微笑、偶尔附和。而在迪斯雷利面前,她敞开了,她的智慧、她的见解、她真实的自己,都被激发出来了。
借用布鲁克斯的话说,看见是一种“创造性行为”。
我们通常以为,一个人就是一个人,他有固定的性格、固定的想法、固定的样子。你去了解他,就是去发现这个“固定的他”。
但事实上,在很多情况下,你此时此刻看到的那个人,其实是你们共同创造出来的。
就像珍妮·杰洛姆在两场晚餐中呈现出的完全不同的样子,在有的人面前,她是一个沉默的听众;而在另一个人面前,她是一个智慧的对话者。这不是因为珍妮在“伪装自己”,而是因为她面对的两个对话对象,在用不同的方式“看”她。
第一个人用“你是我的听众”的方式看她,珍妮就成了一个听众。第二个人用“你是一个有趣的人”的方式看她,珍妮就成了一个有趣的人。
换句话说,当你和另一个人对话时,你不是在“发现”一个已经存在的他,你是在和他一起,“创造”一个此时此刻的他。这也是为什么布鲁克斯说,如何了解一个人,不是一个技巧问题,而是一个关系问题。你不可能通过“观察技巧”来了解一个人,就像你不可能通过“审讯技巧”来让一个人向你敞开心扉。你只能通过让对方感到被看见、被理解、被尊重,他才会向你展现真实的自己。
基于这个互动关系,布鲁克斯就把人分成了两种,照亮者和压制者。
照亮者,能让对方感到被看见、被重视、被理解。在他面前,人们会展现出最好的自己。压制者,会让对方感到渺小、被忽视、不重要。在他面前,人们会收缩,会隐藏真实的自己。
照亮者能看到真实的人,压制者只能看到一个影子。那么,怎么成为一个照亮者呢?
布鲁克斯说,关键在于这么几件事。
第一,倾听。
我们通常以为,倾听就是“安静地听别人说话”。但布鲁克斯说,这远远不够。真正的倾听,是一种高强度的认知活动。
借用比尔·盖茨的话说,与人对话时,需要你大声倾听。你在倾听上投入的精力,要达到燃烧卡路里的程度。要关闭手机,要保持眼神接触,要用“嗯嗯”“是的”“然后呢”这样的声音来回应。他说到高兴的事,你的脸上要有喜悦。他说到难过的事,你的脸上要有同情。
倾听的核心是,让对方感到,他说的每一句话,你都在意。
第二,提问。
提问不是一种社交技巧,而是一种道德行为。什么意思?因为当你向一个人提问时,你其实是在说,我对你感兴趣,我尊重你,我想了解你。这本身就是一种对他人的肯定。
但问题是,很多人不太会提问,提的往往是封闭式问题,比如“你喜欢这份工作吗?”“你觉得这个方案行吗?”对方只能回答“是”或“不是”,结果聊着聊着,俩人就没话可说了。
而真正有力量的问题,是那些开放式的问题。
比如,不要问“你喜欢这份工作吗”,而要问“这份工作中最让你兴奋的部分是什么?”不要问“你周末过得怎么样”,而要问“周末发生了什么有意思的事?”你看,这些问题的共同点是,它们邀请对方讲一个故事,而不是给出一个判断。而当一个人开始讲故事的时候,他就会进入细节,他就会展现真实的自己。
提问的核心是,让对方感到,你对他的故事真的好奇。
第三,观察。
观察不是“看”,而是“看见”。
有什么区别?“看”是被动的,你的眼睛扫过一个人,看到了他的外表、他的动作。但“看见”是主动的,你在寻找那些微妙的信号,那些透露出他真实感受的细节。
比如,对方说“我很好”,但他的肩膀是紧绷的,眼神是游移的。这些都是信号,是在告诉你,他其实并不好。你就可以跟他深入沟通,引导对方说出真实的担忧。这么一来,你们之间的对话就从表面进入了深层。
换句话说,观察不是为了评判,而是为了理解。
倾听、提问、观察,这三个能力的核心,其实都指向同一件事,让对方感到被看见。你做到这点的时候,对方就会向你敞开。
心理学家温尼科特曾经说过一句话,叫,一个人最初的镜子,是母亲的脸。
当母亲用温柔的眼神看着婴儿,婴儿就知道,我是被爱的,我是有价值的,我是值得存在的。当母亲的眼神冷漠或焦虑,婴儿就会感到,我可能是不被需要的,我可能是有问题的。
我们对自己的认识,从一开始就不是“我看我自己”,而是“我从别人的眼中看到我自己”。心理学家科胡特把这个叫做“镜映”。一个人无法独自完整地认识自己的美好和力量,只有当这些被他人的心智“镜映”回来,才能被充分欣赏。
这也是布鲁克斯一再强调的,“没有人能完全欣赏自己的美好和力量,除非这些东西在他人的心中被镜映回来。”当你选择成为一个“照亮者”,这不只是在了解他人,也在帮助他人认识自己。
布鲁克斯在书里引用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一句话,“我越是爱整个人类,就越是不爱具体的人。我在梦想中常常满怀激情打算为人类献身。然而,我根据经验知道,要我跟什么人共处一室,我连两天也待不住。”
而布鲁克斯想强调的是,真正的道德,不是爱人类这个抽象的概念,而是关心眼前这个具体的人。道德不是体现在宏大的理想上,而是体现在与人建立联系的点滴举动上。
知识点二:如何设计一款好产品1:米格-25
先看一架飞机,漂亮吧!

这是美国历史上的高空高速战略轰炸机,代号为XB-70,又称为“女武神”。同时它可能是人类迄今为止制造的最先进的飞机了。
在冷战时期,美国为了对苏联保持核威慑,将核弹投掷到苏联境内,需要一种高性能的轰炸机替代被称为“同温层堡垒”的B-52轰炸机,以超音速、超高空飞行的方式突破敌对国家的防空网,进行战略核打击。于是美国从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考虑设计新的高性能的战略轰炸机。
到60年代中期,美国制造出这种飞机的原型机XB-70A。从照片中大家可以看出,它是三角翼基本构型的大型喷气机。它的设计非常先进,和传统飞机所不同的是,整架飞机是“骑”在自己产生的冲击波上,产生一种被称为“压缩升力”(Compression Lift)的向上推力,将超音速冲击波转化成飞机的升力。
XB-70的最高速度可达3.1马赫,并且可以3马赫的巡航速度长距离飞行,而今天的波音747和空客A380的巡航速度只有0.85马赫,即便是苏-30战斗机,最高时速也只有两马赫左右,更谈不上超音速巡航了。XB-70的飞行高度高达23000米,是今天民用客机的两倍。
可以讲,人类从60年代之后,就没有再造出这样高性能的飞机了。
那么今天为什么看不到这样的飞机装备军队了呢?因为美国把这个项目砍掉了。砍掉它的原因有很多,比如一架原型机在试飞中和护航的飞机碰撞坠毁了,再比如它的成本太高(60年代时每架的造价高达7亿美元,而当时的企业级核动力航空母舰造价才4.5亿美元)等等。但是最重要的原因是,苏联设计制造出拦截它的飞机了,让它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这款拦截它的飞机就是著名的米格-25。
20世纪60年代,面对XB-70的威胁,前苏联委托米高扬设计局设计一款高空高速战斗机进行拦截,这一款飞机的项目代号为米格-25。“米格”是米高扬(前苏联领导人米高扬的弟弟)和格列维奇两个飞机设计大师名字的缩写,前苏联还有一个著名的设计局以设计师苏霍伊为首,设计的飞机以“苏”冠名,比如苏-27。
虽然前苏联有着非常多的流体力学专家和空气动力学专家,设计出时速超过三马赫的飞机和相应的发动机没有问题,但是却制造不出来。其中的原因简单地讲,就是前苏联整体的工业发展不如美国平衡,它的材料工业和电子工业水平都大大落后于美国,找不到既轻便、强度又高、还能耐热的金属材料做机身(也造不出一流的电子设备)。
当飞机速度超过2.5马赫时,飞机表面和空气摩擦,会产生540摄氏度以上的高温,在这个温度下,铝已经快熔化了,这时铝的强度非常低,飞机会变得像一滩泥一样。美国人在制造XB-70时,尽显当时他们在材料科学和金属加工领域超强的技术水平,在所有容易产生摩擦的地方使用了钛合金。钛的熔点高达1668摄氏度,在540摄氏度的温度下,强度没有变化。
但是钛合金实在太贵了,即便美国也用不起100%使用钛造的飞机。不过他们的材料工程水平实在很发达,美国的工程师们发明了一种被称为“三明治”的不锈钢薄板——外表是只有0.2毫米厚的不锈钢蒙皮,内部是非常薄的蜂窝状加固结构,不过这样结构的不锈钢薄板需要非常高的加工工艺才能制造。靠使用了昂贵的钛合金,以及工艺非常复杂的轻不锈钢板,才保障了XB-70能用3马赫以上的高速进行飞行,但是一架价格是核动力航空母舰1.5倍的飞机,让美国难以装备得起。
当时以苏联的技术能力,根本无法有效生产、加工符合制造新型战斗机的钛合金材料或者“三明治”不锈钢薄板(米格-25中使用了少量的钛材料和铝合金,但不是做机身,而是里面一些零件),但是面对来自美国的威胁,又不能够等待。最终,格列维奇拿出了一个让所有人瞠目结舌的方案——使用钢合金。
钢的熔点很高,在500多度的温度下保持强度是没有问题的。但是,钢实在太重了,它的密度几乎是通常用来制造飞机的铝的三倍,是钛合金的两倍。为了能够让钢的飞机飞起来,只能把机身和机翼做得非常薄,只有铝飞机厚度的1/3左右。但是钢板一薄,新的问题又来了,飞机在高速下,薄薄的钢板会变形。
为了加强飞机的强度,米高扬设计局的工程师们想到了给钢制的机翼和机身加上支架。但是,一个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出现了。这一招固然增加了强度,不过如此一来飞机的重量又进一步增加了,直接结果就是米格-25 重得出奇,空重就达到了20吨,不带弹药的侦查型起飞重量也高达37吨。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工程师们给它安装了两台当时推力巨大的战斗机发动机,才勉强让它达到了在速度和高度上的设计要求,但是却没有更多的动力保障米格-25的机动性。实际上米格-25拐弯的半径大得出奇,甚至有人嘲笑它只能飞直线。即便如此,米格-25完全实现了它预先的设计目的——拦截美国XB-70那样的高空高速轰炸机,而做这件事并不需要太高的机动性。
米格-25问世后,创造了很多项世界纪录,它的出现让美国人觉得部署XB-70这样的战略轰炸机变得不再有必要,从此中断了这个项目,继而把注意力放在研制和部署巡航导弹上了。因此从达成战略目标的角度来看,米格-25非常成功。
从60年代到70年代十多年的时间里,美国人绞尽脑汁也想不清楚,苏联人在没有合格的材料工业和可怜的配套工业条件下,是如何造出这样高性能的飞机的,直到1976年,苏联空军飞行员别连科驾驶着一架米格-25叛逃到日本。美国人和日本人对这架飞机大卸八块进行了仔细的研究,他们惊讶地发现,这架做工无比粗糙的飞机,在设计上却又如此地巧妙。
美国人评价说,“这种飞机的制造过程,反映出俄罗斯人极善于用取之不尽的聪明才智来弥补资源的局限。他们非常巧妙地把新老工艺结合起来,在较短时间内及花费不多的情况下,制造出了这种战术性能极高的飞机,而西方研制的飞机要达到这样的性能则需要投入巨额经费。”虽然美国当时发现米格-25的性能并不能和当时美国的主战飞机F-15相比,便把它还给了苏联,但是他们还是从苏联工程师身上学到了使用钢材料制造飞机的奇思妙想。毕竟,钢比钛便宜得多。
由于米格-25出色的高空高速性能,后来成为第三世界国家大量购买的对象。但是这个飞机毕竟是为了拦截轰炸机所设计的(后来另一个用途是作为侦察机),而不是为空中格斗准备的,缺乏灵活性,加上自重太大,载弹量有限,因此,它在空战中表现并不好,当然这是后话了。

总结一下什么是好的产品。
首先,它的目标必须明确,米格-25就是为了拦截美国高空高速轰炸机设计的,因此它整体的设计方案的所有技术指标都是针对XB-70的,其它功能都变得次要。
第二,工程和科学不同,它没有绝对正确的答案,只有在当时情况下找最好的方法。米格-25的设计者们,立足于当时有限的条件,找到了最好的解决方法。今天各个公司里很多人经常这样和上级讲,这个条件不具备,那个条件要等待,因此无法工作。其实,对于一个工程师来讲,他不能等待条件的成熟,而是要尽可能地利用现有技术解决实际问题。
第三,在工程上,常常是一个问题被解决了,所采用的方法会派生出一个新的问题,然后需要再想办法解决新的问题,遇到问题解决问题,这是产品经理和工程师应有的做事的态度。另外,一切实用的设计都需要有取舍,而取舍的原则都是要围绕最终的目标。
第四,当目标变了,如果还采用原来的解决方案,就如同刻舟求剑。很多第三世界国家用米格-25进行空战,效果不佳应该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伊拉克曾经用这样高速的飞机去打美国时速只有0.15马赫的无人侦察机,效果可想有多差,这并非米格-25的问题,而是使用它的人食古不化,用错了工具。
知识点三:如何设计一款好产品2:驭势汽车
米格-25设计的案例,说明一个好的工程产品应该如何设计制造。
参观完CES的一个收获,从驭势汽车的设计理念上学到的做产品的智慧。
首先,重新定义无人驾驶这件事,这就要回到开车的原点了。我们为什么开车?虽然有人是为了显摆,有人是为了享受开车的快乐,但是这种人毕竟是少数,大部分人都是为了出行方便,汽车不过是代步工具而已。如果对于大部分人来讲,开车不过是为了出行,那么为什么大家每日上班不愿意坐公交车呢?除了公交车太挤不方便外,还因为我们的公交车站离家门口太远,离单位也太远,要走太多的路。
因此,痛点之一就是最后的三公里,甚至一公里,把目标定在解决最后三公里交通的小问题上。只要解决了从小区到车站,从车站到办公楼固定线路的交通问题,驭势公司就能帮助现在坐公交上班的人,而不和现有汽车行业打架抢市场。驭势的定位是在第4级左右,比特斯拉高,又不如Google那么尖端。由于驾驶的意义不同了,那么汽车就可以重新定义了。
今天开的汽车,是为了适应所有的路况,尽可能在各种地方都能够使用。今天哪怕是10万人民币的汽车,也可以开到每小时150公里以上,爬大约20度的坡,天晴时在没有铺柏油和水泥的土路上也能开。同时,为了能够在很短的时间里并入高速公路,加速不能太慢。为了这些目的制造的汽车非常复杂,光零件就有3万个左右。
但是,大部分时候,北京城里汽车的平均时速只有20公里,而且路面条件非常好。这种汽车的设计在北京城里的大部分时候,无疑属于冗余设计。如果我们只需要实现摆渡车的功能,那么就可以省略掉目前汽车的很多部分。驭势设计的原型车,零件只有不到三千个,这不仅让汽车成本下降,研发周期短,而且性能也变得可靠。
当然,当驭势将汽车做了这么多的简化之后,竞争对手会质疑这已经不是人们所理解的机动车了。但是,是否能称为汽车并不重要,只要它真的解决大城市里人们出行困难的痛点问题,它的目的就达到了。
其次,重新思考车的使用场景。既然车是无人驾驶了,为什么在设计时还需要囿于现有的汽车设计呢?既然不要求汽车能够每小时跑上百公里,风阻就不是考虑的重要因素,内部的空间就可以设计得足够大。今天的汽车内部是两排座位(当然也有少量一排或者三排的),那是为了便于驾驶设计的。
此外驾驶员的舒适程度常常要比乘客高,越是性能好的汽车(比如超级跑车)越是如此。如果车内只有乘客没有司机,为什么不能把车厢内部设计成一个客厅,一个图书馆,一个书房或者一个厨房呢?这样就可以方便乘客。驭势第一款原型车就是将车厢建成了一个客厅,这种新颖的设计引来了各大车厂的关注。

再其次,好的产品并非需要所有指标都是第一,而是需要一个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和有限成本条件下可行的解决方案。
米格-25的设计,就是立足于现有技术条件。当然,对于工业品,好的产品都必须考虑成本。
对于无人驾驶汽车,如果没有激光雷达,目前根本不可能做到无人驾驶,但是如果使用Google那种激光雷达又很贵。那么驭势的汽车又是如何解决这个矛盾的呢?它在前方采用了一个很便宜的,性能稍差一点的(16线)激光雷达,来替代Google高性能却昂贵的激光雷达。激光雷达的价格并不是随着分辨率的大小成正比提高的,而是呈指数提高的。Google64线的雷达,价格可能是16线雷达的10倍,而不是四倍。
为了弥补前方感知分辨率的下降,驭势又加上了一个高分辨率的三目摄像头、短距离雷达和超声波传感器。因为后方并不是主要行驶方向(只有在倒车时才需要感知),驭势在后方只配置三目摄像头和超声波传感器。驭势的这种设计方案,就平衡了成本和性能的关系。当然,更重要的是,它并没有将汽车定位在所有路况都能无条件自动驾驶的全能汽车上,而是定位在专用线路中有条件无人驾驶的汽车上,这才使低端雷达就足够用了
如果我们对比米格-25采用便宜的钢结构和XB-70大量使用昂贵的钛合金,你会发现驭势的做法有点像米格-25,而Google的做法像是XB-70。
最后,驭势在产品设计思路上,不是一步到位地设计一个完美的汽车,而是先制造出一个能够上路收集数据的原型汽车,然后通过一步步迭代来改进。吴甘沙讲,自动驾驶汽车和其他产品不同,它的性能和质量取决于在路上行驶所用的数据,没有路况数据,再好的技术也难以保证路上不出问题。
因此,不能等到技术都成熟了再开始设计生产无人驾驶汽车,而是需要尽早地让原型车上路去收集数据,这也体现出大数据对于机器智能的重要性。驭势的产品理念是,先让专线车上路,收集到足够多的数据后,逐步将它升级成能够跑越来越多道路的汽车。
驭势在CES上展示了它的原型车后,在汽车产业中获得了很好的反响。尽管它距离最终在商业上获得成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从产品设计上,无疑是成功的。
最后,将前面几点做一个总结。一个好的产品,一定要解决一个特定的问题,这个问题最好不是现有产品已经解决的,既然是解决新问题,就不要陷入当前产品的固定思维,同时成本要可控,要在迭代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