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往市中心逛街,走得腿酸脚乏,胃袋空空,只想坐落吃东西。满街食肆招牌迎风闪亮,反叫人定不下该去何处。都说做人最怕文高于品,其实做餐馆亦如是。有些看看装潢流丽,给美食家追捧得大红大紫(好像淤青上长出风疹块)的店家常令人失望,未见其利,先见其烦。
但人终须活在他者的影响里。乃最后还是进了约翰烤肉(John’s Grill),一直未去的、旅游指南上所谓文学爱好者必访之餐厅。
观其环境,橡木墙板,旧殖民地风格。街光穿百叶窗斜入,市声隐隐,室中黑人闲奏蓝调,尚可。但食物和服务果然不出所料。苦催半天等来,荤的素的都不好吃,侍者难求一应,且价格死贵。细观才觉各处满挂著名顾客合影,狐假虎威。自诩有多少文学价值的依据,居然仅是在小说《马耳他之鹰》里出现。
不过也难怪。要知道凡事一与艺术搭界就不好做起来,除非没有野心。过去的大师须吃透,且不能重复,否则便易被讲成拘泥或更难听,抄。现今的同行是冤家,甚至不是「冤有头债有主」那种。比来拼去,通常无尽头可言,也难分高下。而若想长盛不衰,未来的高手也必纳入考量。故听闻神童便暗自忧忧,看业内新秀之眼神则更仿佛在端详一个大祸胎。脸上浮起一番笑颜,心里却想此人最好只是小时了了,从此作数。
有自我安慰的,意思是其人自有其时代,殊知「天下第一」诱惑太大,总归挡不牢。这般贪嗔痴的我执,凡夫俗子早坠当中,像一枚井底软泥里的种籽,终盼着有朝吸足养分能早日抽身。虽心知肚明这辈子恐难逃其厄,但若能因势利导,应有亡羊补牢之功——至少与我一般,受难还乐此不疲的志士仁人不在少数,想到这层,怎样都几许宽慰。人心如此,对错奖惩辩不灵清也辨不灵清,只有奋力朝井口攀援。至于最后哪里化身一条枯藤,结局是可慰还是可笑,那便多由得造化作主了。
这么说也许格调不高,却也能平静地聊以自娱。比如,依惯例,结账时我该打些赏。但此处已糟糕如许,再给小费以资鼓励不是助纣为虐么?于是在账单上特注一笔:我给小费的唯一(ONLY用大写字母并且加粗)原因,是看在文学的面子上。
这篇文章是《两次三番》写作计划的一部分。我视旧金山为第二故乡。《两次三番》,是关于我住这座城里数年的衣食住行和所想所感——现实中经历一次,回忆里再经历一次,旧金山又名三藩市,故有此名。文章有新有旧,写的人随便写写就好,看的人随便看看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