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衡愿望与后果,才最重要
加州最高法院判决:
原告不具有买卖自己器官的权利,他身体里独特细胞的所有权不归原告所有;被告没有义务确定样本取得的途径,医学院没有责任。尽管原告有知情权,可以知道自己的器官很值钱,但由于没有器官拥有权,他就没有损失,因此不知道也可以。
本案其实仍然可以继续讨论,并没有绝对的正确和错误。经济学要讨论的是制度上的因果分析。
(看来,我思考的角度还是太局限了,没有薛老师站得高)
- 一个人如果拥有自己器官的买买权,会产生何种后果?
- 如果不拥有这个权利,又会有何种后果?
不同制度、不同约定,会产生什么不同的后果?这才是经济学所关心的重点问题。类似的还有: - 器官买卖
- 毒品买卖
- 烟酒买卖
二、器官移植的成本与效果
1、过去技术不成熟,器官移植成功率极低,成本极高,因此禁止器官移植。
2、后来攻克了器官排异的难关,器官移植成为可能,技术越来越成熟,成本越来越低。
3、仍然坚持“器官移植禁令”所带来的损失越来越大,等待器官移植的人,但由于器官买卖禁令而得不到器官,损失巨大。成本是放弃了对最大价值。
4、如果器官买卖合法化,死人会成为最大的器官供应人群。驾驶执照上,有一栏可以选择“如果发生意外,死亡后愿意出售器官”。
5、脑死亡的概念,有两个推动因素:
- 器官移植的需要:移植的器官更新鲜
- 减少医药费开支的需要:徒劳的过度治疗
这些都是推动这个运动的背后的经济原因。
三、最反对毒品合法化的人是毒贩
米尔顿.弗里德曼、加里.贝克等很多经济学家都主张毒品合法化,这在美国一直是争论的热点。
- 很多吸毒者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动吸毒,上瘾后只能从毒贩那里购买毒品,被毒贩控制;
- 吸毒相当于慢性自杀,用法律惩罚自杀行为缺乏法理依据;
- 一旦毒品合法化,毒品像苹果牛奶一样可以随处买到,非自愿吸毒者会显著减少;
- 吸毒还是不吸毒成为个人选择,不再受毒贩控制。
- 缉毒耗费的成本非常巨大
经济的力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法律的走向。(在加拿大的安省,吸食大麻是合法的,美国加州大麻合法化也越来越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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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小结
从经济学角度看不可转让原则,重点是:当禁止人们买卖某种商品,而市场上仍然有需求时,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这些效果是否符合我们当初的良好愿望?
课后思考
对于这几天“离经叛道”的内容,说说自己的评论。
我的思考:
——这再次说明,经济学是研究“事与愿违”的现象的。地道的经济学思维,不是看应该怎么样,而是事实上怎么样,讲究的不是非黑即白的对错,而是在权衡、博弈中的选择。经济学家眼里,没有最佳、最完美的解决方案,只有相对满意的、均衡的适宜方案。有时候,经济学的思维好像是缺乏人情味的,冷酷无情的,甚至是不讲道理的,我们在前面看到一系列看似不讲情理的案例。可能政治家、哲学家们更看重的是公平,而经济学家大概更看重的是效率吧。而且在经济学家眼里,公平与效率是一件事的两个方面,公平是由效率带来的,没有效率的公平是不值得追求,也不可能持久的。
另外,这些人类社会的规则、法律、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们是随着经济水平发展、社会结构变化、不同人群之间长期利益博弈的结果,没有哪一种法律法规可以亘古不变,四海皆准。这些规则,像人类的文明长河里的一页,流动着、承继着、变化着、消失着、兴起着……用庄子“水击三千尺,抟扶摇而上九万里”的太空人视角来看待所有这些,就能更好地理解:凡事没有绝对,换个角度看问题,世界就是另一番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