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时代,爱死了三毛。那时读过一篇她关于婚外情的文章,其时并不能了解,现在读来,十分感动。
全文摘录如下:
多年前,我的先生必须离开加纳利群岛回到西班牙本土,去接受19天的“深海潜水”再训练。那是我们相识第11年,结婚4年。先生邀我同行,我为了省路费,不肯去。在那分别的十数天内,先生每天与我联络,回家后即直接告诉我,他结识了一位女孩子,接近陷入情网,又说:“要不是结了婚——”
我的第一反应相当复杂,个中滋味包括很深的自责。我的行为反应是投入了他的怀中,不能说一句话。
3个月以后,我看先生常常黯然,却不再提那女孩子的名字,我内心的痛楚和歉疚更深了,因为对方是一位对我丈夫也付出了真情与热爱的好女子。后来我诚恳地问先生,要不要我回台湾1年,请他们两人在生活上相处一阵,如果他们美满,那我就自寻生路。一旦他们因为了解而分开,只要先生一个电报,我就飞回去,我还是要他。又如果,3个人一同接纳观念,亲爱相处,那就3个人同时下决心做好亲密朋友、家人和爱侣的事实,真诚相待,不分彼此。
先生听见我提出如此的处理方法,“哗”一下扑上来,抱住我流下眼泪,当时我也哭了。1年以后,我们坐在阳台上看秋日海水的夕阳,我摸摸先生的头发,问道:“还想她吗?”他略有所思地说:“那种爱情,属于一刹永恒的完成,难忘。至于说我们之间,生活的恩和情扎得太深,天长地久了。”
两年后先生溺水过世,我一个人默默生存。有一天我在家中种菜,院子外面出现了那位女孩子,我滑掉了一大包手中的玉米种子,向她奔去。我们两人紧紧拥抱在一起痛哭失声。
后来我先生至爱的朋友,一位摄影家要求接纳我,我即将这位好女孩介绍给他。他们结婚了,得了一个小男孩,取了我先生的名字做纪念,孩子喊我:“中国妈妈。”
三毛的那句“自寻生路”令我泪目,对荷西情深几许才能这般委屈自己?这成全比相守一生更情深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