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佛兰德斯和尼德兰
(七)
新成立的共和国,给自己起名“尼德兰七省联合共和国”。
称为共和国,是因为它不设君主,没有皇帝或国王。这不是他们的首创,而是效法了意大利的威尼斯。威尼斯在罗马帝国解体后就成立了共和国,成为中世纪欧洲一个独特的存在。
共和国的最高行政长官称为“执政”,由议会推举产生。首任执政,是威廉·奥兰治(William Orange),他本是一名德意志的小贵族,在法兰西也有封地,并非什么皇亲贵胄。在哈布斯堡时代,他在尼德兰的王宫、军队和多个省份任职,有了人气和人脉。当他起而反抗西班牙的统治,立即成为领袖人物。
共和国由七省联合组成,分别是荷兰省、西兰省、乌特勒支省、弗里斯兰省、格罗宁根省、海尔德兰省和上艾瑟尔省。其中最有名就是荷兰省(Holland),它也是七省里实力最强的。西兰省(Zeeland)也很重要,它由几个近海的岛屿组成,经济比较发达。新西兰这个国名就来源于西兰省。
这七个省,再加上由它控制的另外一些领土,占据了尼德兰的北半部分。而尼德兰的南半部,包括佛兰德斯、安特卫普、布鲁塞尔等等,仍然在西班牙控制之下。“西属尼德兰”的名称被保留下来,但仅仅限于南半部分,也被称为“南尼德兰”或者“西属南尼德兰”。
共和国控制的北部地区从来没有被称为北尼德兰。它有好多种叫法,尼德兰联合省、联省共和国、尼德兰共和国,甚至直接叫尼德兰。法国人还把它叫成低地联合省。
把这个国家直接称为尼德兰,确实有误导性。这个共和国存在了两百多年,在叙述近代历史的时候经常会被提到。这会使人认为尼德兰的地理范围仅限于这个国家,其实它只是尼德兰的北半部分。
不过更俱误导性的是在中文里广泛使用的称谓:荷兰共和国。
荷兰只是共和国的一个省。仅管它是实力最强的,承担了共和国一半以上的财政支出,但是毕竟只是所有成员的七分之一,领土面积所占的比例甚至更少。用一个省的名字来指代整个国家,其它省的人肯定不会答应。
类似的情况还有英国。不是所有的英国人都是英格兰人,还有苏格兰人、威尔士人和北爱尔兰人。
巧的是,荷兰共和国的叫法很可能来源于英语。因为在英语里有一个专门的词用来称呼北尼德兰人:Dutch。这个词在今天的标准译法就是“荷兰的,荷兰人的”。英语里的Dutch Republic,就被译成了荷兰共和国。
其实就连英国人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要用Dutch一词来称呼北尼德兰人。只知道它来源于德语里“德意志的(Deutsche)”一词。可能的解释是北尼德兰非常靠近德意志,语言也非常接近德语,所以就用了这个接近“Deutsche”的词用来形容与德意志人相近的这群人。
而且,Dutch在英语里还富含贬义。吃饭各自付账叫“go Dutch”,不检点的女人叫“Dutch wife”,酒壮怂人胆叫“Dutch courage”。从这些词语里,可以看出英国人并不欣赏北尼德兰人。
用荷兰共和国来指代这个国家,倒也有一点好处,它摆脱了尼德兰这个词,没必要再去了解这个词背后的历史纠葛,能够迅速而准确地定位。存在即合理,没必要再纠缠于译法是否准确,毕竟只要大家知道在谈论的是什么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