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课堂中,老师抛出了“教育惩戒”这个话题,让大家思考。
“教育惩戒”,这个词条,我在假期阅读新闻时,应该是见过的,有些许印象,赶忙查了阅读记录。
原来在201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将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
教育惩戒一直都是一个热议的话题,老师应不应该拥有惩罚学生的权利,惩罚的限度又在哪里?这是大家共同关注的问题。
作为一名学生,我认为教育惩戒该有,而且这项权利会成为师生共同的保护伞。
教育惩戒,拾起教师的尊严
荀子言“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国将衰,比贱师而轻傅。”但随着教师与学生间的关系,变得亦师亦友,有些家长凭借自己有几分学识敢于和老师叫板,老师少了许多应受到的尊敬和尊重。
甚至我的语文老师这样调侃“古时候,是学生跪坐听课,老师站着授课,现在啊,是老师跪着教书,学生坐着听书。”
看过这样一则新闻,老师因学生作文不佳,批评了学生,用语也不重,但学生家长竟称这位老师侮辱学生,将其告上了教育局,学校为了平息家长的怒火,高度重视这件事情并要求老师向这位学生道歉,委屈无奈的老师只得以离职来表示自己的愤怒。
教育学生本是教师的权利,也是教师的职责,老师不教导学生,学生就不会进步,况且几句批评就算是惩罚学生,侮辱学生了吗?
所以教育惩戒一定要明确,这样才能让老师在面对无礼家长时拥有自卫的武器,堂堂正正的挺起胸膛教书。
教育惩戒,培养学生规则意识和浪挫折能力
鲁迅曾这样描述他的老师寿镜吾老先生“他有一条戒尺,但是不常用也有罚跪的规则,但也不常用。”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是必须要有的,如果任学生野蛮生长,不仅难成奇才,读书上学更是失去了意义。
教育惩戒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锻炼学生承担责任,承受挫折的能力。
温室中的花儿终无法经历人生的大风大浪,但倘若我们在平时的一些小小挫折中慢慢成长,谁又能断言我们不能在风雨中屹立不倒?
(仅个人观点,在思考老师问题时有感而发就写了哈哈哈,有其它观点欢迎一起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