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和量的认识4

上次说到,量变与质变有着密切的关系,量变是为质变做准备的。

量变与质变的关系是什么呢?

由量变积累超过一定限度后转为质变,质变后又转为新的量变(新事物的量变)。 

这就是质和量互变的规律。属于唯物辩证法最普遍的规律。

强调一句,质量互变规律 不是循环重复转圈。质变后的事物是新的事物,量变自然就是新事物的量变啦。

质与量的互相每一次转变,都是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向上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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