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新妇初来时,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驱遣,小姑如我长”四句并非《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原有,我同意此观点。理由如下:
第一:这句话的意思是:我这个新媳妇刚嫁过来的时候,小姑刚刚学会走路开始会扶床。今天我被驱遣回娘家,小姑的个子已和我相当。根据常识,我们知道孩子从刚刚学会走路到长高至与成人一样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第二:文章前篇写到“公事二三年,使尔未为久。”说明焦仲卿的妻子刘兰芝嫁到焦家时间并不久,只有两三年的时间。那么,一个小孩子怎么能够在两三年的时间里从刚刚学会走路长得和成人一样高呢?这不和逻辑。
第三:文章当中,刘兰芝不只一次的自称为“新妇”。在古代,新嫁之女,或者出嫁时间只有两三年且并未生育者,才能叫做“新妇”。如果时间真的是能够让小孩子从刚走路到长得与成人一样高的话,又怎么能够称作为“新妇”?
第四:文章后面写道:“还家十余日,县令遣媒来。云有第三郎,窈窕世无双。年始十八九,便言多另才。”如果焦仲卿年纪真的较大,那么十八九岁的县令家的三公子怎么会看得上她的呢?古代的女子十五六岁出阁是很正常的。根据刘母所说的“十七遣汝嫁,谓言无誓违”可知:刘兰芝嫁给焦仲卿时是17岁。那么,刘兰芝“二三年”被遣回家时,也就十九或者二十岁。那么,县令家的三公子使人来提亲也是合乎理法的。
第五:《四库全书》中关于“小姑始扶床”之句有15例,除了《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之外,顾况的《弃妇诗》中也有明确记载:“记得初嫁君,小姑始扶床。今日君弃妾,小姑如妾长。”根据全诗的记载,与“及与同结发,值君适幽燕”、“及至见君归,君归妾已老”可知,弃妇在夫家多年,出嫁之时“小姑始扶床”与被弃之日“小姑如妾长”在时间上是合理的。
第六:在唐代欧阳询《艺文类聚》、宋本《玉台新咏》、郭茂倩《乐府诗集》、左克明《古乐府》收录的《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中均没有此句。直至兰雪堂活字《玉台新咏》才出现。因此,很大可能上“新妇初来时,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驱遣,小姑如我长”句是后人参照了顾况的《弃妇诗》而加上的,表现了刘兰芝对小姑的抚育之恩以及后人对刘兰芝遭遇的同情之情。
所以,我认为“新妇初来时,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驱遣,小姑如我长”句并非《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原有,是后人在流传过程中加上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