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没有第二个撒哈拉了,
也只有对爱它的人,
它才向你呈现它的美丽和温柔。
很早的时候就知道三毛这个人了,知道她是著名的台湾小说家,听说过她的叛逆和风情,搜索过她自杀的新闻,能道出几本她的书籍名,却在读撒哈拉之前一次也没有真正阅读过她的文章。就这般缘分似的,三毛这个人的形象在我心中笼上了一层薄纱,她在我心中的神秘就像撒哈拉在她心中的神秘一样,无处道来,却又迷之荡漾。
《撒哈拉的故事》这本书里收集着她在撒哈拉的生活琐事,与荷西的婚后生活,日常点滴;与撒哈拉威邻居的奇闻怪谈,爱恨交织;白话文的写作方式,却将撒哈拉的生活像放映电影般不遗余力地展现得淋漓尽致。
好像闭上眼睛,我也去到了撒哈拉。
-----碧空如洗的天空,总算吹来了一丝丝凉爽的风,混杂着沙土吹的脸上痒酥酥的,风穿过棉布衣裙,钻进肉里,透过皮肤的那一瞬间,似乎都快忘了正午像火山岩浆一样的太阳。那近五十度的房间,哪敢打开房门让热浪袭击,只能躺在地上的草席上,等候着黄昏的来临,就好似这会儿,红色的晚霞在沙漠中显得分外壮观,等天边第一颗星孤零零地升起时,荷西就回家了。
我想这大概就是三毛在沙漠生活中一天盼望着的最大幸福了。
关于读小说集,一般能让我久久回味的,都是温暖的部分。在撒哈拉这本书里,最暖人的就是荷西和三毛之间的爱情。两人之间的“爱“与“被爱“,让人无尽羡慕。
我印象最深的描写是三毛在《结婚记》里的开头:[ 去年冬天的一个清晨,荷西和我坐在马德里的公园里。那天的气候非常寒冷,我将自己由眼睛以下的部分都盖在大衣下面,只伸出一只手来丢面包屑喂麻雀。荷西穿了一件旧的厚夹克,正在看一本航海的书。“三毛,你明年有什么大计划?”他问我。“没什么特别的,过完复活节以后想去非洲。”“摩洛哥吗?你不是去过了?”他又问我。“去过的是阿尔及利亚,明年想去的是撒哈拉沙漠。” 荷西有一个很大的优点,任何三毛所做的事情,在别人看来也许是疯狂的行为,但在他看来却是理所当然的。所以跟他在一起也是很愉快的事........]
后来荷西不声不响地申请到一个工作,在撒哈拉沙漠的工作,他卷起行李,比三毛还先到非洲。然后写信给三毛说 “我想的很清楚要留住你在我身边,只有跟你结婚,要不然我的心永远不能减去这份痛楚的感觉。我们夏天结婚好吗?”
这封信三毛看了十遍,然后把信塞在长裤口袋里,到街上去散步了一个晚上,回家时就决定了。她要去撒哈拉和荷西结婚。
荷西曾经问三毛,你想嫁个什么样的人?三毛说:看的顺眼的,千万富翁也嫁,看不顺眼的,亿万富翁也嫁。
荷西说,还是想嫁个有钱的,三毛看了荷西一眼,也有例外。
那你要是嫁给我呢?荷西问道。
三毛叹了口气,要是你的话,只要够吃饭的钱就够了。
那你吃得多吗?
不多不多,以后还可以少吃点
看到这样的一段对话,感觉这对于现在的我来讲,都是“被爱“的一种最简单和辽远的诠释。
三毛是一个天马行空且可爱的人,在读他们的日常琐事时,也总算是能理解,为什么荷西能够单恋她七年,既能坚守又敢追逐。
在《荒山之夜》一文的描写中,荷西带着三毛去百多里之外的地方找化石捉螃蟹,三毛高兴得像个孩子。但是由于日色渐晚,四周也渐渐变得可怕起来。
三毛坐在车上叹口气望着窗外说”我想,总有一天我们会死在这片荒原里。“
荷西问 ”为什么“
”我们一天到晚跑进来扰乱它,找它的化石,挖它的植物,捉它的羚羊,丢汽水瓶,纸盒子,脏东西,同时用车轮压塌的身体。沙漠说它不喜欢,它要我们的命来抵偿,就是这样—呜,呜—“ 三毛一面说,一面用手做出掐人脖子的姿势。
然后荷西哈哈大笑,三毛说荷西最喜欢听她胡说八道。
就是在读到这里的时候,三毛的形象在我心里变得更加丰满立体,原来她不仅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文艺女青年,还是充满童心,能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的少女。怎叫人不爱。
但是在读完整本书时,三毛在对撒哈拉的描写中,并没有让我对撒哈拉这个蓝色布料的名族有多少热爱,也不存在以往读者的那般心之所向,因为这是一个极其落后又缺乏精神文明的地方。怎么说呢?讲几个小故事。
三毛在撒哈拉有一个邻居好朋友,是一个小姑娘,名字叫姑卡。是一个当地警官的大女儿,十分美丽又活泼可爱,三毛第一次问姑卡的年级时,姑卡却答不上来,她说撒哈拉威女人是不知道自己几岁的,只有去问她们的父亲。是不是很荒谬?但是更荒谬的是当地的小女孩,十岁的样子就会被出嫁。然后在出嫁的那一天,被一个陌生男子公然用暴力夺取自己的贞操。所以姑卡便成为了三毛《娃娃新娘》一章的主人公,年仅十岁从一个本该享受童年的小女孩沦落为人妇。
在三毛他们的生活环境里,他们接触到的都是地地道道的撒哈拉威人,外表看上去都是极肮脏和邋遢的。不清洁的衣着和气味,会给人产生错觉,他们是一群穷困潦倒的人,然而住在他们家附近的每一家人,不但有政府的补助金,还有正当职业,收入都是比较安稳客观的。但是他们的形象永远就只是那样。撒哈拉威女人的地位在这个民族自然也是极其低的,她们出门都是裹上一层又一层的纱布,只露出两只漆黑的眼睛。而且在沙漠上水是很稀缺的,每家每户每日都得去固定地点取限量的水。所以洗澡必然是很奢侈的事情,在另一章的《沙漠观浴记》里,三毛描写了撒哈拉为女人洗澡的事,当时看到也听稀奇震撼的,分享给大家听听.......
《哑奴》
还有小说的最后一章“哭泣的骆驼”直到现在也让我无法平息对这个无知民族的愤怒,可三毛在两国为了争夺西属撒哈拉所属权引发战乱时,依然说她是不会走的,就算迫不得已地离开了,等战乱平息了她还是会回来。我当时不明白,她为何如此深爱这个地方。但是在我前些日子因为个人兴趣查阅一些房屋改造的案例时,忽然恍然大悟三毛对撒哈拉的不舍情怀,最根本的原是因为那里有她和荷西的家。
回顾在《白手成家》这一章里,记录了三毛从马德里来到撒哈拉,和荷西一点一滴把沙漠里这个租来的四方形大洞的房子,改造成他们想要的样子。
“这个房子其实不必走路,站在大洞洞下看看就一目了然了........ 厨房是四张报纸平铺起来那么大,有一个污黄色裂了的水槽,还有一个水泥砌起的平台。浴室有抽水马桶,没有水箱,没有洗脸池......."
这就是他们的家的最初的样子。后来,荷西只要一有空下班回来就开始帮着三毛据木头,然后一个人在天台上顶着大太阳,将据出来的木头做成桌子,书架和厨房小茶几。将工资的大半部分拿出来买了在沙漠里奢侈地不得了的冰柜。等到他们正式去结婚的那天,他们的家,有一个书架,一张桌子,在卧室房间有架好了的长排挂衣柜,厨房有小茶几塞在炊事台下放油糖瓶,还有新的沙漠抹布做的彩色条纹窗帘........
后来又一次荷西的公司给了结婚补助费,荷西下班跑回家将钱从每一个口袋里掏出来,丢在地上,绿绿的一大堆,然后和三毛两人傻子似地对着钞票膜拜,傻乐。当三毛从中拿出一部分钱说“这些钱拿出来给你添衣服,你的长裤都磨亮了,衬衫领子都破了,袜子都是洞洞,还有,也应该有一双体面的鞋了。”
荷西只答道 “我不要,先给家,再来装修我,沙漠里用不着衣服。”然后他便依然穿着有洞的皮鞋上班。
后来他们的家变成了什么样子呢?
他们用棺材外板,加上厚海绵垫,上面盖上彩色的条纹布,用线缝起来做成了沙发,靠在刷过的雪白的墙上,彩色和白色映照的色彩,显得分外明朗。
桌子用白布铺上,放上三毛母亲从台湾寄来的细竹帘卷,上面摆上陶土茶具。另一面墙上的书架放着密密麻麻的书籍。旁边还有极具中国风情的书法“云门舞集”贴在墙上。后来他们陆陆续续的继续把这个家填得满满当当,羊皮鼓,羊皮水袋,皮风箱,沙漠人手织的彩色大床罩,还有三毛从一个当地老人那里买来的由风沙聚合的奇形怪状的石头。他们的家在一年之后,俨然成为了一个艺术宫殿,为此吸引了很多人来参观。p150
所以等我读完这本书再回想起来的时候,感触万千,总算是理解,三毛为何舍不得离开。尽管她在书里说自己也无法解释对撒哈拉的热爱,她形容自己是这个世界的异乡人,但是撒哈拉却给她归家的感觉。我想真正的原因,只是因为这里有她真正的家,她和荷西的第一个家,他们亲手建筑的家。
她说“我从来没有真正热烈地爱过他,但是在一起时却是无比幸福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