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条例》为纲,推动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这一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校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党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培养造就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具有深远而重大的意义。

    《条例》的修订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条例》明确指出,党校是党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教育培训干部和党员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这一定位,凸显了党校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关键作用。当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正处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党和国家对干部的能力素质提出更高要求。党校作为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主阵地,唯有与时俱进,依据新时代新使命修订《条例》,才能更好地为党和国家事业输送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执政骨干。

      坚持党校姓党是《条例》的核心原则,不仅是党校工作的灵魂和基石,也是党校办学治校的根本遵循。这一原则贯穿于党校工作的方方面面,从教学布局到科研决策,都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党校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党的事业培养忠诚可靠的干部队伍。因此在教学中,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引导学员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科研工作也应围绕党的创新理论展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

      质量立校是党校发展的生命线。《条例》强调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干部成长规律,提高教学、科研等各方面水平。在教学方式上,应大力推行研究式教学,综合运用多种互动式教学方法。以案例教学为例,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本地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案例,让学员在分析讨论中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学科建设方面,重点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同时扶持薄弱学科,构建特色学科体系,为教学科研提供坚实的学科支撑,培养出更多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干部。

      开放办学为党校注入新活力。在全球化背景下,党校不能闭门办学。通过与国外学术机构、智库等开展交流合作,能够拓宽学员和教师的国际视野,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例如,一些党校与国外知名院校开展联合研究项目,推动经验交流、文化互鉴,不仅提升党校的国际影响力,还为我国相关领域的发展提供新思路。同时,积极参与对外话语体系建设,用中国话语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向世界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

    《条例》的印发是党校发展的新起点。各级党委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校要严格贯彻执行。相信在《条例》的指引下,党校定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在新时代新征程中书写更加辉煌的篇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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