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写作变好的不二法则无外乎;多读!多写!
大作家斯蒂芬.金在他的《写作这回事》里也特别强调了这点。尤其让我自叹不如的是作者说他读书速度是很慢的,但每年至少也能看七八十本书!(这,——是幽默还是谦虚啊?!)
而且斯蒂芬.金认为,成为伟大作家的可能性是很小的,趁早放弃这个念头吧!但是努力成为一名好作家的机会还是有的,那么就是努力地练习!写啊写,除了每天吃喝拉撒,剩下的时间都在写,那么才可能写好的。那些什么电视、新闻、八卦了,趁早还是戒了吧,否则会占用时间还会占用你的大脑。
由此可见,不管做啥,痴迷于其中才能真的会有一些成绩。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写作风格,写作是一个作者向世界传达他(她)的思想和世界观。文字成为他(她)宣泄、抒发的工具。
感谢这个时代,移动电脑的普及让写字成为一件很舒畅的事情,敲击键盘,一个个字可以源源不断地流淌出来,写了删,删了写,极其方便、便捷和高效。(本人目前还是不爱语音功能,敲键盘多少有‘写’的感觉。)
学生时代,最头疼的不是写作文本身,而是想要写多时,那手酸手累手废的感觉,每当这时,懒惰的我宁愿写得不精彩,也要尽可能少写几个字,早点结尾。(这个思想显然是有害的。)
而且手写稿最绝望的是写了一大段之后,再读,发现不好,要删,但是一个个字都是血肉写出来的辛苦字啊,不想删,也不想重写……
但斯蒂芬.金不一样,他说他还是更爱手写,写多久都不累,手写唯一的缺点就是有时候会跟不上他才思泉涌的思想。额……这就是大师能成为大师之处吧。
不过,现在好了,移动电脑文档编辑,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删就怎么删,想怎么改就怎么改,完全不会受限于手累,快哉!乐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