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商誉减值的会计核算
一、基本原则
(1)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2)企业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应当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应当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
(3)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应当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
(4)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资产减值测试的处理一样,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也都应当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二、注意事项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是母公司根据其在子公司所拥有的权益而确认的商誉,子公司中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并没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予以确认。因此,在对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由于其可收回金额的预计包括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价值部分,为了使减值测试建立在一致的基础上,企业应当调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然后,根据调整后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
命题角度:根据相关资料计算商誉应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
此类题目需要先看清楚是控股合并形成的商誉还是吸收合并形成的商誉。如果是控股合并形成的商誉按以下步骤进行会计处理:
第一步,分析子公司是否为全资子公司,如果不是,则需要将商誉还原为完全商誉,即完全商誉=母公司商誉/母公司持股比例;
第二步,计算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如果题目中没有给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时,需要以购买日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持续计算,即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购买日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有期间实现净利润(-净亏损)-分派现金股利+其他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事项(-其他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事项)。一般情况下,购买日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同,如果不同,则需要运用长期股权投资部分学习的内容进行计算;
第三步,将含完全商誉的子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果没有减值则无须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如果减值,则需要将减值金额先冲减完全商誉的账面价值,仍有不足部分再分配给其他资产;
第四步,将第三步分配给商誉减值金额按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母公司应在合并报表中确认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
如果是吸收合并形成的商誉,则完全将商誉与其他资产合并计算减值金额,即在吸收合并方式下,商誉体现在个别报表中,已经是完全商誉,无须还原。将含商誉在内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减值金额先冲减商誉账面价值,仍有不足部分冲减其他资产的账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