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算半个文艺青年,因为我的另外一半是网瘾青年。我手里不外乎出现三样东西:手机、kindle或者书。我承认我就是一个爱看书的学渣。从年初到八月,我共完成了24本书的阅读,像我这种小白级别的阅读者,这样的阅读速度很多人都觉得不值得拿出来一提,但我自己还算满意,毕竟读书这种事要看效率,而不是数量。和朋友聊天的过程中,也听过别人抱怨说自从完成学业之后,就没怎么看过书。或者一年都读不完一、两本书。我听完也是心碎,因为不夸张的说,我现在已经到了两天不看点文字性的东西,就心里没着没落的,也是个怪癖,哈哈。不过跟朋友们比,我现在的阶段有点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本来今年给自己定的阅读量在50册,看来后半年的任务量有点多。不过还是不想给自己什么压力,毕竟这种事囫囵吞枣似的糊弄不得,尽自己的能力,能读多少是多少。毕竟在现在工作、学习的压力下,不允许有说走就走的旅行,所以为了让灵魂能持续的走在路上,我不得不翻开书。
不知道为什么,读完查令街84号以后,全书基本上没有出现关于阳光的文字,而我心里却是一种沐浴过午后阳光的感觉。这本书读的我很纠结,为什么呢?因为我说了,除了看书我还是个网瘾青年,爱泡在网上刷微博,看美剧,看电影,当然了,我会选择每周选一到两天的晚上自己去影院看片子。话题扯回来,为什么纠结,是因为《北京遇上西雅图2》这部电影,我是这部电影两个主人公的影迷,喜欢程度到达什么程度?《北京遇上西雅图1》这部片子我反反复复看了几十遍,有的时候电影频道重播,我还是会跟着看。带着这种心情我坐在影院看的第二部,失望。就这两个字,但这部电影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本部电影的线索《查令十字街84号》这本书。我深深地怀疑自己不喜欢这部影片的原因,一定是因为我没有阅读过这本书。于是我终于有一天,翻开了这本书。
这本书,不华丽。整本书可以说是一个现在电子邮箱收件箱和发件箱记录。因为整本书都是海莲小姐和弗兰克等人的书信往来内容。通过这本书可以了解到,海莲小姐是一个嗜书如命的怪咖,她对书从外表到内涵甚至价格都有自己独到的看法,她是个让我崇拜的人,因为有一段她的信上写着,她很不喜欢一本书,要用它当包装纸。我从小就喜欢书,积攒了好多书,但我不能把任何一本不喜欢的书拿去当包装纸。所以照她的逻辑,我就不算是爱书,因为不能在心里划分出好书和坏书,在她眼里我就是那种打着爱书名义的囤书怪。我很想像她一样潇洒,能勇敢地把不喜欢的书扔掉,可是我做了很久的思想斗争,还是没有勇气。弗兰克,有这英国男人的绅士性格,我希望他是个帅哥,我也肯定他是个帅哥,至少很有魅力,要不他去世以后,诺拉为什么愿意为他孤独终老呢。我对弗兰克的没什么感觉,他虽然为海莲一直在寻找书,但那是他的职业,如果他努力工作值得赞赏,好,我可以赞一下。但相比这两个主人公,我更喜欢海莲,因为她敢爱敢恨,不卑不亢,热情奔放,最重要的一点她喜欢一边抽烟一边看书。每个人都有看书的习惯,能在看书的时候养成一种习惯,一定阅读量惊人!而我这种阅读量,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习惯,只是坐在那里,呆呆的看。真希望我有一天能养成一个阅读习惯,但希望不是一边吃东西一边看,那太容易胖了,哈哈哈。
应该是觉得现在社会中人和人之间的互相打个电话发个微信只要几秒钟却关系很疏远,所以反而觉得海莲和查令十字街书店虽然隔着整个大西洋,飘扬过海的往来书信,却心贴着心特别近。海莲那么困苦的生活,来买书都要精打细算的人,却总是给查令街的各位好友送好吃的特产,可见她多么喜欢和关心那些为她寻觅好书的朋友们。而朋友们也都特别希望海莲能有朝一日来到英国,甚至愿意免费提供食宿。其实只要海莲出得起一张机票钱,她就能和查令街的好友们整夜促膝而谈。
最后听到弗兰克的死讯,真是遗憾。我脑海里反复出现了一句诗: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虽然海莲和弗兰克之间不是爱,但这点事情其实就是现在的淘宝买家和淘宝客服之间的聊天记录。哈哈哈,想到这里好好笑。就是因为这样,才能更证明他们之间的感情更可爱不是吗。因为车马很慢,他们的友情很珍贵很持久。
我觉得人生中有那么几个瞬间很美好,终身难忘。还在地铁四惠总部学习的时候,我中午经常偷闲和朋友们一起去地铁站附近的一家书店看书。我们会带着一瓶水,选一本书,在书店飘窗前坐下,静静地读。飘窗正对着一条商铺街,但中午往来的人并不多,阳光细碎的照进来,折射在书上影子,真美。那段时间的人生可真灰暗啊,能静静地读书,得到片刻的安静,真是幸福。可能是那段日子的记忆太过于痛苦和黑白,所以在书店偷闲晒太阳的时候才那么的充满色彩和有安全感。这篇有感真是写的乱七八糟,自己开心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