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开始读莫言先生的短篇小说集《晚熟的人》。
早就知道莫言是当代诺奖文学奖的获奖作家,我对于这么高规格作家的作品总有个印象,诺奖的作品绝对不是通俗小说,一定不容易读,也看到很多书评说莫言的《蛙》和《檀香刑》是最难读的,看不懂。
因此,我选择了难度比较小的短篇集来尝试,结果第一篇《左镰》就没怎么看明白,每个小章节的故事场景看似都有联系,但又不连贯,很多关键的情节又被隐去了,我就不理解,莫言先生为什么要把一个故事的叙事这样安排呢?就是为了引起读者的好奇吗?还是就为了让人看不懂呢?
这时候,我就有那么点想要弃掉了,第二篇《晚熟的人》讲他自己的故事,也是看一大半,才领悟到看起来像是写自己故事,最有趣的是,因为是小说,所有作家特意隐去一些真实的情节。莫言在文中交代说,“那时候,我的《黄玉米》改编的电影刚刚获奖”。我不禁笑出声来,《红高龄》被改成《黄玉米》读者一眼就能看明白,同时又觉得作家实在是有趣,感觉有种自谦自嘲的意味在里面。
这本集子里的故事,看起来都像在讲述自己的经历,看上去很真实,都不像是故事。而莫言的故事中提到了家乡各种各样的亲戚朋友。作家并没有因此而笔下留情,描写真实细致,语言尖利幽默。我边读边想,莫言以后怎么回老家呀?家乡父老看了他的作品,不会生他的气吗?哈哈
再往后读,读者就更能体会着作家的幽默,其中一篇写县里会邀请他参加每年一度的招待会,他对会议本身没什么兴趣,唯独为了会上的大馒头,每年都会参加。作家这样描写道:“但我还是每年都去参加,因为那洁白的大馒头,那用老面引子不是用酵母粉发起来的大馒头,那形状如同一个大西瓜拦腰一分为二的大馒头,那散发着甜丝丝的气味的大馒头,那家乡土地上生长出的小麦磨粉后蒸出来的大馒头……”这些文字写在了我的笑点上,我仿佛看见了咽着口水盯着大馒头的莫言,坐在桌子旁边,读的时候笑死了。
这篇短篇叫做《诗人金希普》。对,不是我写错了,不是普希金而是金希普。文中写了一位肚子里没什么墨水,但极能钻营,还到处坑蒙拐骗的蹩脚“诗人”。杰出的作家的眼睛总是最锐利的,他把伪文人的道貌岸然和谄媚卑鄙描绘得入木三分。这样杰出的作家还有丰富的幽默感,并且善于自嘲就更可爱了。文中他写这位金普希大诗人的一篇即兴佳作,也是描写馒头的:“”他清清喉咙,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张纸,猛地挥舞了一下手中的话筒,甩了甩长发,念道:大馒头大馒头,洁白的大馒头,芬芳的大馒头,用老面引子发起来的大馒头,家乡土地生长出来的大馒头,俄罗斯总统一次吃两个的大馒头,作为国礼赠送给美国总统的大馒头,凝结着爱情的大馒头,象征着纯洁的大馒头,形状像十二斤重的西瓜拦腰切开的大馒头,远离家乡的游子啊,一见馒头泪双流......"是不是觉得跟前面他自己对馒头的描写有几分相似?哈哈,一个馒头骂遍了天下文人,什么真的假的,获奖的,无名的,都是那么回事!
虽然《晚熟的人》当中收录的短篇有几篇真的是需要多读几遍,同时查询书评,才能略知作家所写文字之涵义。但是,一位爱和读者猜谜,又极具感染力和幽默感的作家,谁能不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