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那一辈总共有四个兄弟姐妹,三叔就是其中的一个,确是最老实的。三叔不高大威猛,但不似老爸瘦削,个子矮矮的却很结实。常年的劳作造就了满身的腱子肉,皮肤黝黑而健康。说起话来火急火燎,嗓门高亢浑浊。三叔不聪明,甚至做起事来略显笨拙,周围的人都形容他“太老实”。彼时听奶奶说,三叔小时候生过一场病,差点没活过来,自那以后就像变了一个人,给人的感觉就是笨笨的。他没进过学堂,当然就不认识字,是名副其实的文盲。正因为老实,所以一大把年龄没找到媳妇儿。那时我还小,记忆中是我爷爷奶奶不知道想了什么办法给他弄了个媳妇,后来有了现在已经十六七岁的孩子,再后来我三婶外出打工,听家里人说,三婶在外地嫁了人,不回来了。曾经有段时间,我天天给她发信息,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她回来,最终还是无济于事。我知道这个女人是绝对不回来的了。
我不知道三叔是否难过,也无法通过外在的表情举动窥探他的内心,打有记忆以来,我从来没见他伤心难过,他没有因为三婶的背叛而上蹿下跳,也没有因为生活的窘迫而自甘堕落。是的,他的脸上没有过难受痛苦的表情,更没有过泪眼迷离。偶尔有些沮丧,但大多是因为对儿子的恨铁不成钢以及迫于生活的压力。三叔不是那种感情细腻的人,更谈不上多愁善感,所以岁月在他脸上并没有留下太多痕迹。遇到开心事情时,咧着嘴就笑,毫不遮掩,满口被烟熏黄的牙齿露在外面,沮丧时,便耷拉着脑袋瓜子,不和任何人说话。在很多人眼里,三叔就像个怪胎,这个怪胎老实,毫不起眼,是个大老粗,还被女人戴了绿帽子。但我就是喜欢这样老实质朴的三叔。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老实被冠以傻子的高帽,被伤害被理解成无能的体现。不过这也没什么可奇怪的,在这纷纷扰扰的尘世里,又有谁逃得过闲言碎语的攻击,那些谈资是很多人的欢乐之源,毕竟剥夺别人的快乐是不道德的。他们以盗取别人的隐私为乐,然后再将那些他人的痛苦精心改造,添油加醋,甚至是完全歪曲后散播出去。他们能将一件芝麻大的小事编成一个生动的故事,使听者咋舌,震撼,继而投去崇拜的目光。生活中到处是这样的人,他们像鬼魅般令人厌恶和恐惧,以是非为食,通过消化,寄生出阴森可怖的同类,置根于人心,人的嘴巴便成为傀儡,任其支配。他们伤人的心,却伤不了我三叔的心,他的心早已经融化、凝固,成为铜墙铁壁,就算金庸也无法写出能将他置于死地的绝世高手。三叔的心早已被那个女人的剑刺穿,已被掏空伤透。
三叔是个淳朴的农民,平凡得可以融入到空气中的尘埃里。像大多数其他农民一样,靠仅有的几亩地过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过着艰难而看似自由的生活。如果说生活中还有幸福的话,那也是还有三婶在的时候。彼时他像现在这般老实,但骨子里,眸子里透出的幸福的光芒足以照亮一个人黑暗的脚下。那时一对人一起干活,一起回屋,一起睡觉,一起呵护嗷嗷待哺的婴儿。
生活永远是一个谜,让人猜不透看不清,上帝偶尔也会嫉妒那些幸福眷侣,他便指使谜一样的生活谜住女人的心,让她心乱神迷、丧失本性,我想三婶的心是被谜住了。一家人硬生生被拆散,变成两个人,一个男人和一个婴儿,一个父亲和一个儿子,孩子没有母亲,父亲没有妻子。就连在梦里都不曾相聚,而母亲的印象也逐渐模糊,最后终将消失殆尽。三叔的梦里,也许有他那早已离去的妻子的身影,在那些梦里,幸福属于这一家人。或许三叔连那样的梦也不曾做过,在他的中枢神经里没有浪漫感性的种子,便开不出那样梦幻般美丽的花朵。三叔就是这样一个平凡到骨子里的男人。
他让我想起《平凡的世界》里那些平凡的人物,因平凡而真实,继而伟大和震撼人心,那种真实会让你感动,最后化作一股力量,植根在心田里,生根发芽,开出美丽的鲜花。那鲜花的名字叫做感恩。二零一二年寒假,让我这辈子终生难忘,无论是行走在洒满阳光的平地上,还是走在沼泽泥淖里,我都无法忘记那个画面。它已深深埋藏在我的内心,时不时提醒我常怀感恩之心。
那年家徒依然四壁,依旧空荡,只因父母不在家,无人收拾打理,自然没有一丝儿人气。爸妈已离开这个家多年,老妈是我初一那年出去的,老爸则是我初二那年。由于没有爸妈在家,上大学那几年我都很少回家,即便回去,亦是像个旅人,歇歇便走,顺带看看我年迈的爷爷奶奶。当然也会去我三叔家坐坐,但也止于平常的寒暄和作为晚辈的叮嘱。三叔家的房屋不大,青瓦、青砖、木头构成两间房屋的主体,外间光线好,里间则阴暗潮湿。两间房都设置了阁楼,上面主要搁置秋收的粮食。屋内配置简单,但还算干净整齐,对于一个没有女人的家庭,能做到这般程度已经不错了,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这套房屋是爷爷奶奶为三叔搭建的新居,他的儿子便是在这个屋里诞生,女人也是同一个门进去,又从同一个门走出。
三叔话不多,又不善于表达,多数都是一问一答,我是那个提问题的人,他是答者。三言两语,简单明了,有些机械却不显得尴尬,毕竟是家人,怎么会显得尴尬呢?只是秋收的整日劳作使得他精神萎靡,早早便犯起了困意。因为第二天就要离开,那晚我早早就睡下了,睡的异常安稳。第二天起了个大早,然后收拾衣物,等待从家门口经过,去城里的大巴。三叔也起的早,把我叫到他的家里,然后从兜里掏出一沓百元大钞,往我手里塞。
“这是一千块钱,给你买车票回去,路上买点好吃的。”
我看着那些钱和那双手。看到的却满是心酸,看到面朝黄土背朝天,看到鲜血,看到汗水。那双手被沙石刮破,被牛粪染黑,粗糙得像极了铁纱布。这一千块钱不知要卖掉多少粮食,付出多少汗水。我怎能接受?我亦不堪承受如此的良心重荷。但那一双手坚定有力,三叔把钱一直往我手里塞。后来钱我没拿,而是赶紧逃出三叔的家,以此回应他的爱。我无法直视他的双眼,怕那双浑浊的眼睛会令我泪眼朦胧,我想像电视剧里那样给三叔一个拥抱,又觉得矫情最终作罢。最后我落荒而逃般窜到车上,任群山刷新我的视线。我终于没有忍住,眼泪还是流了下来,热热的,咸咸涩涩的。大巴在寒风中飞驰,熟悉的风景渐渐陌生,我的思绪在漫天的风里搁浅,定格在未来,幸福属于我,也属于三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