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在把起诉状交给法院并立案成功后,有的会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这有利于判决后的执行。
在法院,起诉状立案和诉讼保全立案是两个不同的程序,诉讼保全一般要等起诉状立案成功且法院立案庭将案件分配到具体法官名下时才能启动,这个时候承办法官会审核是否有必要进行诉讼保全,如果承办法官认为有必要,就会通知原告提交担保资料和被告财产线索,并且要求在网上提交诉讼保全立案。承办法官在审核完所有资料后,会给一个保全费缴纳链接,原告交完费后,就会下达诉讼保全裁定书。
到这个时候,千万不要以为诉讼保全程序走完了,不要急,还要把整套诉讼保全资料复印一份提交执行局,由执行局进行执行立案并实际落实保全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