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继续阅读《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昨天读到福楼拜与《包法利夫人》,心里一直闪着一个念头,原来大名鼎鼎的作家,不是我想象里的神,而是一个有写作才华,但也有缺陷和不足,也有生活中无奈和被否定的时候。
今天读巴尔扎克与《高老头》,我感觉我读的时候,没被巴尔扎克的才华倾倒,倒是被他的品性、个人生活作风、以及人格矛盾所震撼。
毛姆说,巴尔扎克是一位浪漫主义作家,这类人崇拜的是那种为了追求财富和力量甘愿牺牲一切,不论面对什么都不会裹足不前的人。“感情自有其理,理性难以知晓”,他们纯粹为心之感受、心之愿望所驱动,不会在大脑里纠结得失。
于是,我看到的巴尔扎克是一个看似充满矛盾的人。
在工作里,他为了挣钱,还债,他可以是个工作狂。他无时无刻都在写作,我从书里列出毛姆的作息时间,计算得出毛姆一天要写作14个小时,这可比现在的996还夸张。
他为了能写出好作品,他非常擅长记笔记,我被原文中记录的给震惊,把原文列在下面:
巴尔扎克擅长记笔记,他不论走到哪里都随身带着笔记本,每当他碰巧遇见可能用得上的东西、脑子里突然蹦出了好点子,或者从他人那里听到了富有启发性的内容,他就会匆匆提笔记下来。只要有可能,他就会去亲自参观故事中提到的场景,有时甚至不惜乘车上很远的距离去看她想要描写的一条街道或是一栋房屋。他为笔下人物选择姓名时总是非常谨慎,因为他相信名字应该与人物的性格与外貌相符。
看到这段描写,我脑海里想到几个词:做事极其认真、有责任感、严谨、很能吃苦。从这几个词,我对于这个人形象的描绘是:这是一个比较老实,生活朴素,对自我有要求,尊重劳动成果,可能对家人也会比较上心的人。
但实际呢?从后面的描述里,简直颠覆了我的认知:巴尔扎克竟然是这样一个人。
具体是怎么样,我不细说,我用毛姆在这篇文章结尾的一句话来描述一下:
巴尔扎克是一个为了过上显赫的生活、拥有一栋好房子、一大群使唤的人、一辆马车、一长串情人和一个有钱的老婆而无所不用其极的人。且他从未想过这样做有什么庸俗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