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之光 照亮基层治理之路

近日,福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祖翼深入福州市仓山区、闽侯县、永泰县,就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周书记在调研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福建建设,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作为基层工作者,我们深受鼓舞,更感责任重大,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周书记的讲话精神,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于乡镇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法治是基层治理的“压舱石”。乡镇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是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周书记在调研中指出,要“坚持法治为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这启示我们,基层法治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乡镇工作中,无论是土地流转、拆迁安置,还是矛盾纠纷调解、民生政策落实,都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只有严格依法办事,保障程序公正、结果公平,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筑牢社会稳定的根基。我们要将法治理念融入日常,让每一次执法、每一项决策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法治是乡村振兴的“助推器”。周祖翼书记在调研中关注县域法治实践,强调要“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对于乡镇而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产业兴旺需要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生态宜居需要严格的环境保护执法,乡风文明需要良法善治的教化引导,治理有效更需要将基层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我们要善于运用法治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用法治手段守护绿水青山,推动绿色发展;用法治规则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破除发展障碍,让法治成为吸引人才、资本、技术流向乡村的独特优势,激活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法治是能力提升的“必修课”。周书记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这对我们基层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在乡镇一线,情况复杂、矛盾多元,“老办法”可能失灵,“土政策”易生弊端。唯有法治,才能提供最权威、最稳定的工作标尺。我们必须将法治素养作为履职尽责的基本要求,主动学习法律法规,特别是与农业农村农民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坚决摒弃“权大于法”的旧观念,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为习惯,成为法治建设的积极倡导者和模范践行者。

落地生根,方能枝繁叶茂。周祖翼书记的调研为我们指明了方向,鼓足了干劲。推进全面依法治省,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希望也在基层。我们要以此次调研精神为指引,将法治的种子深深播撒在乡镇的田野乡间,用心浇灌,久久为功。通过建强基层法治队伍、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让法治精神融入百姓日常生活,形成“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让我们以扎实的基层法治实践,回应省委的期望与重托,为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法治福建建设贡献坚实的乡镇力量,真正让法治之光,照亮基层治理的每一寸土地,温暖每一位百姓的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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