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进工厂没几天,有一个隔壁县的小伙子做了十几天想离职。走流程嘛,到人事部一问,说急辞工扣底薪1800,辞慢工扣底薪的50%。小伙当场懵了,干了十几天,还要倒贴钱给厂里?(不排除厂里恐吓)
作为一个只打算做两个月的我,肯定很在意这种事。
上网百度了下,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员工主动辞职不扣费用,但是试用期一过需提前30天向公司请辞。想着这小伙也没有过试用期啊,怎么要扣那么多工资。
然后今天就轮到我了,换了个组长,做什么都提心吊胆,上次眼睁睁看他量个电芯把卡尺烧坏了,还说品质和阿姨他们的量法错误。之后又做出900个报废品(如果赔偿,单价10元一个),思来想去干脆辞了吧。
表示要开学了,提辞职,组长和经理表示理解。然后准备做完这个月辞,然后就这样了。
我三月二号上的班,试用期还没过,发工资要4月25号,如果有什么异议,那会估计人都不在江西了。各位有什么好的方法来处理这种事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