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不不不不不不热
在《海上钢琴师》中,那个小号手Max说:只要有一个好故事,和一个可以倾诉的人,你就永远不会完蛋。
我喜欢了七年的许嵩唱道:会唱歌的小孩永远不会学坏。
既然我写出一个好的故事,就只能听一首动听的歌了。
我说,只要有一首动听的歌,和一个可以分享的人,你就永远不会完蛋。
通常是躁动无依,哀怒无常,矢志又失意,然后戴上耳机,音乐响起,听一首歌慢慢将耳朵占据,也将心灵填满。
我喜欢听歌,在安静的书桌前听歌,在奔驰的列车上听歌;在荒寒的冬雪中听歌,在热夏的蝉鸣中听歌,;在嘈杂的人海中听歌,在孤寂的夜色中听歌。
人说,寂寞的人爱听歌,而我觉得,热闹的人更爱听歌,只不过是,听着听着,就寂寞了。人生如歌,歌如人生,找到一首好歌不易,找到一个懂得好歌的人更不易。
歌,电影,书单,这些是分享不得的,每一首歌都是一首孤单的心事。你遇见它,正如你遇见孤单的自己。好的歌曲可以直抵灵魂,随后整个人为之沸腾,不管是轻音乐还是摇滚乐。
歌曲分享出去的瞬间,其实是忐忑不安的,怕对方嫌弃,怕对方不懂,更怕对方不懂装懂。所以有些时候,只能藏着,只能守着,无法剥开那颗压抑的火种。
直到对方发回了评论,不是那般激昂的欢喜,也不是冷漠的搁置,就是那种平淡而随意的点评,一句话,可胜千言万语的喜欢。这一刻,你才心安,知道自己又为这首歌找到了一个好的归宿。
喜欢一首歌,始于音律,陷于词曲,忠于意境。真正的好曲往往不是曲高和寡,都含着点烟火气,因为艺术便是人间烟火的凝结升腾,断不会虚无缥缈。
喜欢这个词,有太多随机性,像是爱情一样多变化。有时候喜欢词不达意的古风清唱,有时候喜欢热烈激昂的爵士摇滚,而大多数时候还是会醉于吟游诗人的浮沉民谣上。
以前我是不懂民谣的,以为民谣就是宋东野的《斑马斑马》,就是马頔的《南山南》,或者更远一些,我以为民谣就是大冰书中的那些故事,背起吉他浪迹天涯,漂泊无依。
而遇到了春花,我才知道了什么是《借我》,亡命天涯的勇敢我没有,说的出口的旦旦誓言也没有,杀死庸碌的情怀倒还有,读书,写作,听歌,这样就不会寂寞。
春花这个名字起初我觉得太俗,是那种老一辈的传统“花”字名。后来,我竟然深陷其中难以自拔,原来大俗才是大雅,况且春花本就是希望,是美好,是万物千山复苏之时。知非知非,非知非爱。
遇到了燕池,我才知道了什么是《人海》,穿山跃海哼你的歌,踏浪飘帆忘记你更忘记我,从此江河只是传说。我穿过人海去追寻你,不问归期,哪怕只是忘记你,迷失我。
后来我慢慢认识了一个完整的燕郎,声声慢,却豪气足,不动声色,却暗涌山河。听了燕郎的《从前慢》,其他所有的版本都黯然失色,颇有“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之感。
还有程壁和陈粒我也是极爱的,民谣不是文艺女青年的专属,文艺女青年也不该被诟病,明知并非四时无恙,岁月静好,但仍愿深陷其中,吟之歌之。陈粒的歌看似迷幻,实则裸露,句句像把剑,直接刺入胸膛,小半大梦,小俗大雅。
民谣就是这样,既有风花雪月,也有人间烟火,既适合闯荡江湖,又适合隐居山林,所有的生活方式混起来,就构成了民谣。所以从中世界的吟游诗人开始,便句句成歌。
其实到现在,我也没有真正听懂民谣。
这些我都没和人说过,因为我怕找不到一个有缘人,一个懂得人。她们说,我听的歌千篇一律,是禅宗,是矫情,是虚度,我没说话,因为我救不起一艘沉没的船,修不好一根断掉的弦。
于是我想放声歌唱,可是我却,我却我却,唱不了一首欢快的歌。
无戒365天写作日更营 预热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