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写于2018年,初次看完时的感悟。
初见《皮囊》,以为它是某国电视剧的小说版,便心生厌恶,丢到一旁了。偶然间,发现作者是蔡崇达,同时回忆起这是一部畅销书,很多名人推荐过,刚好闹书荒,便开始阅读,哪知在微信读书点开后欲罢不能,办公室、公交车上、家里、卫生间几乎手不释卷,于两天时间4个多小时看完。于我来说,当代书具有如此吸引力的实属少见。
一 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
“如果你整天伺候你这个皮囊,不会有出息的,只有会用肉体的人才能成材”。这是活到99岁的硬气阿太常说的话,很利落,很硬气,全书的精华所在。恰好是在10月底,众星陨落之时,李咏癌症去世、金庸仙逝,一个是带给别人快乐的人,选择平静的离开,把痛苦留给了自己;一个是塑造侠义典范的大师,寿终正寝,让“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深烙在每个人的心间。在他俩之前,是爷爷三周年纪念日,去坟头祭奠时,给旁边意外死亡的四叔烧去纸钱,希望他们在那边能安详的生活。“死者常已矣,生者常悲戚”,悲戚的就是皮囊的失去,作者的父亲去世后,母亲每天都要去探望存放的骨灰盒,仿佛能看到本人一般,每次与父亲在梦中相见,感受到他的存在,这是生者的一厢情愿。话说回来,皮囊的功用是什么?中国人常说“人活一口气”“要争气”,这个气又是什么?活着的意义是什么?这些在无妄海也搞不清楚的高深哲学问题,也不可能被一本畅销书给出答案,我们只有好好爱护自己的皮囊,在这基础上,让自己能散发出对社会对他人更多的光和热,我认为,这才是重要的。其他书评中没有提到的就是母亲对阿太,作者对父母坚毅、骨气、不服输、认真生活的那种理念的传承,也是作者之所以走出小镇,成为同行路上佼佼者的根本原因。
二 小镇青年
在城市中闯出一定名堂的农村孩子,才能被文艺的称为“小镇青年”。作者生长于福建泉州,一个海边小镇,这本书就是他从自己的骨头里抠出来的,家庭氛围、成长历程、亲朋好友乃至言谈举止,很容易引起小镇青年的共鸣,同为80后,从小镇出来的实在太多太多,成为单位中流砥柱的太多太多,童年时奋力离开故乡成功后却又矫情失落的太多太多。有许多书评说,作者描述的小伙伴如两个阿小、厚朴、文展,无一例外的都是在说小时候如何如何优秀,后来如何如何没落,他都是在以救世主的眼光来看待别人,炫耀自己的成功,像一种鸡汤,越喝越腻。而我则认为,纵然乍看各篇是独立成章的,细细思量,不正是作者对阿太、母亲那种坚韧不屈、硬而不伤的性格所熏陶的吗?回望自己的成长,也都是从谷底慢慢爬到中间的,每到一个新环境,几乎都处在群体整体的最低位,虽然成长的很慢,却总会在一定的时间机遇中爆发出来,这应该也和自己不服输的性格有关系,有很大关系。作为从村官队伍中正式进入市直单位的选调生,我也曾一厢情愿的想和曾经的同学、同事保持亲密联系,可是,慢慢发现,我们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多,因为共同话题越来越少,谈话中无意间就会流露出令别人厌烦的优越感,虽然我知道自己的生活有多难,况且我也没有闯出什么名堂。我还是要谢谢他们,因为“路过我们生命的每个人,都参与了我们,并最终构成了我们本身。”
三 失去家乡又无法抵达远方
几乎每个农村的孩子小时候都特别羡慕城市里的生活,《两个阿小》中描写的很透彻,拼了命想要离开那个贫穷落后的地方,仿佛城市就是天堂。我也一样,当大学最后一学期,父母喊我回家工作时,特别的反感叛逆,甚至想过离家出走,最终还是胆怯,选择了回家。而真正当我面临选择的时候,我忽然发现家乡的四季轮回那么美,曾经厌恶的包子面条那么香,甚至冬天飘荡的冷风都那么亲切,如今,也总是找借口回老家,和儿子一起看蚂蚁上树,听蛐蛐儿唱歌,逮蝉蜕前的爬叉…只有回到老家,才会彻底放松下来,“我知道那种舒服,我认识这里的每块石头,这里的每块石头也认识我;我知道这里的每个角落,怎么被岁月堆积成现在的光影,这里的每个角落也知道我,如何被时间滋长出这样的模样。”很难预料,儿子长大以后会不会对老家有印象,总感觉在城市里长大的孩子,内心不够丰足,因为童年生活过于单调,如同各个城市一样,千篇一律。即便如此,仍是被许多人羡慕着,只有自己知道,在人生的路上,从来都是禹禹独行,凡尘俗世,谁不是普通人?谁又能真正大彻大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