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个人成长一般会经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情感的奴隶”
在这个阶段,我们相信自己需要为他人负责—让他人快乐是我们的义务,如果别人感到不高兴,我们就会感到不安,觉得自己有责任做点什么,此时我们特别容易把亲人看作是负担。
显然这会伤害到彼此的关系。许多人认为,爱情就是牺牲自己来满足爱人的需要。刚谈恋爱时,他们对恋人的关心是自发的,那时,彼此的相处是那么地惬意、融洽和美好,然而,随着关系变得“严肃”,他们开始认为自己有责任让情人过得开心,于是,爱情开始沉重起来。
第二阶段:“面目可憎”
在这个阶段,我们发现,为他人的情绪负责,牺牲自己迎合他人,代价实在很大,想到日子过得这么憋屈,我们可能会很恼怒,此时,如果遭遇他人的痛苦,我们可能就会无动于衷:“这是你自己的问题,和我有什么关系?”虽然不再愿意为他人负责,但我们还心存疑虑。因此我们的态度也就显得生硬。
我们拒绝考虑他人的感受和需要。
第三阶段:“生活的主人”
在这个阶段,我们乐于互助。我们帮助他人,是出于爱,而不是出于恐惧、内疚或惭愧。那是自由而快乐的行为。此时,我们意识到,虽然我们对自己的意愿、感受和行动富有完全的责任,但无法为他人负责。我们还发现,人与人相互依存,损人无法真正利己。非暴力沟通正是想帮助我们既表达自己,又关心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