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禁不住泪眼婆娑了!
感动来自于一个老师写的一篇题为《藏在心中的感动》,本是学生的考试作文题目的一篇文章。她透过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写出婆婆妈在生活中对她如同对待亲生女儿般照顾,工作中对她默默无闻的支持。我透过她的文字,我仿佛看到慈祥的老人,上进的爱人,听话的孩子,其乐融融的。生活在这样一个温馨充满关爱的家庭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啊。
由此我想到了自己。都说结婚是女人的第二次生命。少女时代的我也无数次做过这样的美梦,所以在第一次见到w 先生时,虽然那时候还是懵懵懂懂,但温和的他还是让我感觉他是个在爱的浸润中长大的孩子,而义无反顾地投身到这场恋爱之中了。我知道,物质的匮乏,养活四个子女的重担,让父母根本无暇顾及我这个排行老二,性格又不讨巧的女儿,我太渴望关爱了。
虽然得偿所愿,但憧憬的生活还是没能如期而至。因为娘家离工作单位近,再加上突然进入一个陌生的家庭感觉诸多不自在,所以在婆婆家待的时间并不很长。好不容易坐完月子,我就重新回到了工作岗位上。孩子小而我的工作又需要起早,往往是孩子哭闹着让我上不了班,于是就和w先生商量着搬到单位的公房里。也于是我们一家三口从属于公婆的阴暗潮湿的蜗居搬到了单位的两间公房里。
至此,带着刚刚断奶还不够一周岁的儿子,我的鸡飞狗跳的婚姻生活正式拉开了序幕。现在想来,公婆对我的成见也是从这时候开始的吧?他们一定认为是我拐走了他们的独子,虽然单位离公婆家也不算太远。但那时候,刚刚年过二十一二的还带着满身学生气的我并不自知。
匆匆一年而过,又到了年根,放假了。单位大院里的其他同事住户纷纷回家过年,往日喧闹的家属院安静极了,因为只有我们一家三口了。“咱们也回家过年吧?都腊月二十好几了,人家要笑话咱呢”,我极不情愿地和w先生商量着,是的,极不情愿,带着年幼的孩子劳碌了一年的我,真想在属于自己的家里自由自在地歇上几天,更重要的是真不愿看到婆婆那张拉长了的脸。可是,家,那个属于我的家在哪里呢?我茫然了。
有了w的首肯,我们觍着脸回去了。是的,没错,对于自尊心很强的我来说这感觉就是觍着脸,因为公婆既没有叫我们回,也没有打算让我们回,我们曾经住的那间阴暗潮冷的小平房,已经被堆满了杂物,连床上铺的床垫子都不见了,光秃秃的木板上也堆满了杂物。我知道,在这个家里连一个床位我都没有了。
都说年根是人们最忙的时候。回去后,勤劳的w先生天天在他爸妈的指挥下有干不完的活,不谙世事的儿子在爷爷奶奶跟前快乐的玩耍,只有我像个局外人,不知如何是好,就只能找些家务活填补着突然就空下来的漫长的时间。就这样,白天找事做,晚上,我一个人回到单位的公房里,那个暂且属于我的“家”里。我实在不愿意挤在公婆那个狭小的里外间里,太不方便了。就这样,连续几年,我们都是这样的生活模式,就连大年三十,在万家团圆的日子里,在吃完年夜饭后,我也会固执地回到暂时的“家”。
儿子一天天一年年长大了,就快要上小学了,我不想让他和我们一起流浪,他需要一个安定的家,我想给他力所能及的好的教育。简单商量之后,我和w先生开始为各自的工作调动忙活起来,他找他家关系,我找我家关系,各自忙活各自的,但目标是一致:进城。
结果是,我如愿以偿,他出师不利,但也离开了原来的单位,到了一个离县城和老家距离差不多的地方工作。我们暂时租了个民房,开始了两地分居的生活,但对于公婆来说,我再一次拐跑他们的儿子,甚至比第一次更远!
出租屋破破烂烂的,冬天冷风飕飕,夏天虫子满地爬,而我,是最怕这些虫虫蚁蚁的东西了。孩子自然是不能接过来的,我每天忙着上班,老公在乡下,不能每天回来,再说居住环境太差,不想孩子跟着受苦。于是,孩子由公婆代为看管。每个礼拜,无论天气有多恶劣,我俩都会买上好多零食,骑着那辆从亲戚家买来的二手90摩托回老家看望年幼的儿子。无数次西北风刮在脸上,像刀刮一样生疼,但因着看儿心切,这些就都不在乎了。婆婆是个不太讲究的人,每次回去看到儿子都是脏呼呼的小脸,脏呼呼的衣服,简直一个“没娘的孩子”。每当这时,我心里就在暗暗盘算着早点把孩子接到自己身边照顾。
新单位也有几处公房,虽也破烂不堪,但都是小套间。趁着一家搬走的机会,我要了过来,又在门口搭了个简易棚子算作厨房,我们就算是有了新家。正好儿子该上一年级了,办好了孩子入学的事,因为交通不便,工作有时候也忙,w先生不常回来,我和孩子俩人便开始了相依为命的生活。我正值年轻,单位正是把我们这些人当“牛”使唤的时候,儿子又小,上下学需要接送,生活上需要照顾,其中艰辛自不待言。曾记得无数次,外面还是漆黑一片,我弄起还挤着着眼睛的儿子,给他一件件套好衣服,把他塞在自行车后座,匆匆地冲进寒冷的西北风,怕他再睡着摔下来,就不停地和他说话。到了单位,把他放在教室门口,我就会和四五十个大孩子们投入到诗文诵读的忘我境界中。至于儿子,我早已暂时忘却。等下了早读,带孩子到早点摊吃点早饭,再把他送到学校,一天忙碌的生活才算真正开始了。
其实,把孩子接到城里来。孩子爷爷是最反对的。那是公公病休在家,生活很是无聊,他曾向我们提出要儿子从老家读完小学,到升入初中再接到城里。我没有答应,一方面考虑城里学校的教学资源比农村好,另一方面,那时孤单的我,儿子已经成为我唯一的精神支柱了。没有拗得过我们,很长时间,老人的心里不痛快,我也为忤逆了老人的意愿而深感不安。
后来几年,许是年长后能够相互理解包容了吧,亦或是距离产生美,也可能是爱屋及乌,慢慢的,我和公婆心中的芥蒂消融了很多,我们之间亲近了很多。他们也做了许多令我感动的事。电动车刚刚在城里流行时,公婆带着一大堆东西来城里看我们,公公给了我1000元钱说:我看人家街上女的骑的电动车很好看,家里离单位远,你也去买一辆吧,多少钱一辆我不知道,这1000元钱不够了你补齐也买上一辆,骑自行车太辛苦了。我很感激老人知道我的辛苦,我更加清楚他们的真心,要知道对于传统保守又“抠门”的公公来说,这真是破天荒第一次。说公公抠门,绝对没有贬损的意思。公公的身世其实很苦,7岁父亲去世,是母亲(也就是老公的奶奶)一个人守寡将公公和姑姑拉扯长大,我也是穷苦人家出身的,其中艰辛我能理解,成家之后,婆婆务农,全靠公公当代理教师的微薄的工资将老公和他两个妹妹养大,还让老公读书到大学毕业。虽然后来转正,工资逐渐上涨了不少,但公公养成的几近吝啬的习惯,已经深入骨髓,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
如今,我们在城里早已有了属于自己的家。公婆也已年逾古稀,他们还在老家自己照顾自己,我和老公经常会趁礼拜休息去看望他们。经过二十几年虽磕磕绊绊,但也算得上相互依存的岁月,我们之间早已有了很难割舍不得断的亲情。
愿他们幸福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