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冷的六月。
即使骄阳烈日,也挡不住连续发生的侮辱老师的案件给人带来的寒意,也温暖不了小众学生那颗冰冷的心。
从高考后的家长殴打老师案,到中考前第二名学生杀害第一名的案件,真正想不明白现在的学生到底怎么了,曾被誉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如今竟变得如此低人一等,曾经是见了老师必须躬身行礼的学生,现在对老师的劝告竟然置若罔闻,作为一名有近30年教龄的老教师,突然觉得迷茫无措。
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的老师,丝毫感受不到教师这种职业带来的尊重。首先因为收入低下,被市井人所看不起,而在他们影响下的孩子当然也从心底里瞧不起老师;其次,因为老师职业道德的约束,从内心深处抵制社会上各种不良习气,比如求人悦人,比如攀附权贵,比如追名追利,几千年儒家思想的浸润,使他们骨子里有一种清高的思想,也被社会上的人嗤笑为迂腐;其三,教师思想单纯,不懂尔虞我诈,不解话外之意,一心为着学生,被他人嘲笑为傻瓜;再加上一直战斗在第一线的老师,吃苦出力不落好,心里憋屈,教师内部也缺少对这种职业发自内心的热爱,久而久之,我们的教育变味了。如此没有底气的老师,拿什么去塑造学生的灵魂?
对老师杀伤力最大的应该是所谓的《未成年保护法》,我觉得,这种法规的制定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很重要,但是,我们现在的理解是不是过于狭隘?在家长眼里,《未成年人保护法》好像不是国家法律法规,而是随意伤害老师的尚方宝剑,老师正常管理学生,那就是体罚,就得给学生赔礼道歉,就得引咎辞职,把好好的一部法典变成了老师头上的紧箍咒,亲爱的孩子们,我们身份已低到尘埃,四面又都是敌对的眼睛,即使看见你走向悬崖,我又能拿什么拯救你?
《未成年人保护法》其实并不是针对老师制定的,它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而侵犯孩子合法权益的并不是老师,相反,老师和家长一样,是孩子的守护神。在家的时候,有家长守护,到了学校,老师替家长看管。老师尽职尽责,反倒遭受打击报复,这正常吗?合理吗?稍微懂理的人心里应该很清楚这个答案。作为第一监护人的家长,又是怎样尽到自己责任的呢?
很多年轻一代的家长对孩子只管生,不管养,把孩子交给爷爷奶奶带,算不算失职,应该负有什么责任?孩子写作业,家长打麻将,玩游戏,这样的言传身教给孩子的影响是什么?家长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又该担什么责?孩子不写作业,做事磨蹭,不尊重长辈,家长的责任是什么?凡此种种,《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怎样追究父母的责任?尽责任的人得到惩罚,不负责任的人四处找茬,孩子,我们该不该继续管下去?如果要管,那我们将以什么身份出现?
我们比谁都明白,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保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我们义不容辞。然而,保护者自身如泥菩萨过河,又常遭自己人背后捅刀,又怎能担负得起保护的重任呢?
这个学期马上结束了,本以为可以圆满结束本学年的任务。谁知,在近几天,连续发生几起学生伤人案件。一起是学生甲用砸碎的窗玻璃划破了学生乙的耳朵,一直外耳几乎被玻璃割掉;另一起因俩同学先一晚上闹点小矛盾,第二天带上水果刀在教室里挥刀相向,捅伤同学后被同学捅伤。学生不学习,还说有一定的基础和原因,为一丁点儿小事就大打出手,难道也是学校老师的责任吗?第一起例子中伤人的同学,其在监狱服刑七年的爸爸回家后,告诉自己的儿子,谁要惹你就打回去,以为这就是对儿子最好的保护,案例二中带刀行凶者是三胞胎之一,分到一个班的时候,班上被闹得鸡犬不宁,同在一所学校一个年级,因为有三胞胎,就如此肆无忌惮,这就是所谓的保护?
当下学生不学习,没目标,没斗志,没激情,没追求,沉浸在蜜罐里、网络里、谎言里而不自知,老师苦口婆心地教导,在他们看来就像是笑话。
想到这里,更觉悲凉,寒意顿生。如果教育不再是救人的途径,还有什么能拯救这些迷途的羔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