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逻辑这门科学中,有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这里主要讲形式逻辑,形式逻辑就是要研究论证和推理的形式及其规律,就是研究概念、判断、推理与论证这些思维形式的规律的科学。判断是有概念构成 的,推理与论证又是由判断构成的。
一、概念是反映某种事物及其特有性质的思维形式(有些书叫本质属性)一个概念的产生与形成,需要借助语词,一个概念要表达出来让别人知道,也要借助语词。概念是一种思维形式,是一种认识,而认识是发展的,在实践过程中,在我们对客观事物的研究过程中,概念是会不断发展的。在表达的过程中,我们要做到概念明确,主要涉及到概念的外延和内涵。概念地外延就是这个概念所指的事物;概念的内涵 就是这个概念所指的事物的特有性质。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多,这个概念的外延就越少。在具体说话和作文中,应当严谨,字斟句酌。所谓字斟句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斟酌我们所用的概念与语词是否准确了。如果我们发觉某个概念的外延太宽了,我们就增加上一个或几个限制词,如果我们发掘某个概念的外延太狭了,我们就去掉一个活几个限制词,或者干脆换成内涵较少的概念,务必使为我们所用的概念 恰如其分,这就叫概念准确。而要做到概念准确,一定避免偷换概念(在论证的过程中,先用一个语词去表示某个概念,后来又不加说明地用这个语词去表示另外一个概念)
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定义。定义就是一种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也就是明确概念的内涵与外烟的逻辑方法。定义的语言形式:“***就是........”被定义者+定义者。定义的规则:首先一个条件 就要有具体的知识。定义者的外延与被定义者的外延必须相等;定义不能 是否定 的判断;定义不能是个比喻;定义不能 循环。给一个概念进行 定义,应该以内涵定义为主,外延定义为辅。 分类:一个 类中 包含了 几个类,前者叫母类(在一般逻辑书中叫属),后者叫子类(在一般逻辑书中叫种)一个子类区别于其他之类的那些特有性质,叫做子类差(一般逻辑书 中交种差)。那么定义 一个概念就是揭示出这个概念所指的母类加子类差。分类可以帮助我们找到事物 的母类与子类差,因而也可以帮助我们得到一个定义。分类的规则:在 每一次分类时,应该用同一个分类标准。分类后的各个子类应该包括所有要分的东西。分类后的各个子类,不能互相重迭。
二、判断:判断是对客观事物有所肯定或有所否定的判断。判断和概念一样与语言有关,也和客观事物有关。一个判断合乎客观事物,它就是真的,否则就是假的。。简单的判断有六种:单称肯定(断定某一个别的事物)、单称否定、特称肯定(断定某类中有的事物)、特称否定、全称肯定(断定某类所有事物)、全程否定。简单判断中有主词和宾词周延和不周延的问题。
判断和判断之间是有关系的。两个判断,如果其中一个真,另一个就是假,一个假,另一个就是真,这样的两个判断之间的关系就叫做矛盾的关系。有两个判断,一个是真,另一个就是假,但一个是假,另一个就却不一定就是真,这样的两个判断之间的关系就是反对关系。这样,我们做了某个判断,我们就知道我们一定能作或者不能作另外一个判断。判断出简单判断外,还有假言判断和选言判断。假言判断,就是如果甲,那么乙。甲叫前件,表示条件,乙交后件,表示结果。选言判断:或者甲或者乙。甲和乙各是一个判断,各表示 一个事物的可能情况。在选言判断中,包括所有的有关的情况,但是各个可能情况又要是相互排斥的。
三、推理:推理是从一个或者几个已有的判断得出一个新判断的思维形式。通过推理得出的新判断,是推理的结论,得出的结论所根据的已有判断,是推理的前提。推理是有前提与结论构成的。正确的推理要求:前提是真实的,推理的形式是正确的。即前提与结论之间的关系是反映客观事物间的必然联系。推理有两大类:由个别事物的判断退出一般性普遍性的判断,就是归纳推理;由一般性普遍性的判断推出关于个别事物的判断,是演绎推理。观察与实验,是归纳推理的辅助方法。它帮助人们得到关于个别事物的判断,人们用从观察与实践得到的关于个别事物的判断 作为前提进行归纳推理。
归纳推理可以分为完全的(观察到 一类中所有的个别事物)与不完全的(一类中某些事物)归纳推理。不完全的归纳推理又包括简单枚举法、类比法、科学归纳法。科学归纳法要应用求同法、求异法与求同求异法。
演绎法又包括三段论、假言推理与选言推理。三段论是由三个简单判断构成的演绎推理。其中 两个判断是前提,一个判断是结论。一个三段论中只有三个不同概念。即打次、小词与中词。演绎推理的规则:在前提中不周延的概念在结论中不得周延,中次必须至少周延一次;两个否定前提 不能得结论;前提中一个否定,结论必为否定。假言推理是前提中有一个是假言判断的推理。它的 正确形式有二:一是肯定前件进而肯定后件;一是否定后件进而否定前件。选言推理是有一个前提为选言判断的推理。我们既可以否定选言判断中的一个可能,进而肯定另一个可能,一可以肯定一个可能,进而否定另一个可能。
假说方法是我们求的新知识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方法。假设是一种归纳与演绎联合应用的方法。
四、论证:
论证就是陈述一个判断的充足理由,论证就是用一些确实可以依靠的判断作为依据,通过一个或一串推理,来阐明我们提出的某个判断的真实性。有些判断很简单,根据我们的感觉知识就可以决定齐真假。另外一些判断却需要通过论证,根据一些别的判断来证明它的真实性。但是一个判断的真实性,还是要考实践来证明。论证有三个方面:1、论题,就是真实性加以证明的那个判断2、论据,就是证明论题时所根据的那些判断。3、论证过程,就是由论据到论题的推理过程。一个正确的论证必须遵守下面的规则:论题应该明确论题论题明确,论题如果不明确,就无法进行论证。在论证过程中,把原来的论题换成另外一个论题,是逻辑上不允许的。论据必须是真实可靠的。在有些论证中,所用的论据又是需要靠论题才能证明的,这是循环论证的错误。论据必须推出论题。违反这条规则的错误:论据不相干、论据不充分、以偏概全、不合理推理规则等。
反驳 是一种特别的论证,是用一个论证来推翻别人的论证。反驳别人的论证可以从三个方面下手:1、对论据的反驳,指出别人的论据不合事实。2、对论证过程的反驳,指出别人的论据推不出论题来。3、对论题的 反驳,可以直接举出事实来证明别人的论题的虚假性,这叫做归谬法;也可以直接证明一个与别人的论题相反的判断,这个判断证明了,别人的论题就被驳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