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谦虚地说,我有一双小肥手。
其实有双肥手没什么奇怪的,但这和我的身体完全不符。我的身体属于匀称型(当然,如果不控制饮食及坚持锻炼,迟早会变成肥胖型),以至于每次新朋友见到我的小肥手时,那种没提前商量就惊讶到一致的表情,我都学会了。
大家都很奇怪,为什么我的手看起来这么肥大。其实这里要纠正大家一个错误,我的手其实很小。我跟我哥,跟我朋友(大部分女生,小部分男生)都比较过,我的手指长度远远短于他们的长度。看起来是比较大,那主要都是因为肥!
从我记事起,小时候一直都是冻疮手,每年冬天是最开心也最难熬的时候。开心的是,我天生喜欢雪,看到雪大脑皮层都是颤动的,因为雪的白,给予了这个世界纯洁无杂质的一面。最开始冻疮的原因已经无从考证,但绝对跟玩雪离不开。
我们小时候做过跟玩雪有关的故事,说个三天三夜都说不完。记忆最深刻的,有两次。
有一次,家里下了大雪,我们几个小伙伴一起,把我们家门口道路旁的雪滚成雪球,越滚越大,最后把它放到马路中央,挡住过往的车水马龙。小时候武侠电视剧看太多了,总感觉自己是武林中人,在一片桃花源深处,寻唯一一处进入此地的入口,设立障碍,有来人时,我们携各自代表的兵器,大摆造型,大喊一声:“哈!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
结果可想而知,过往的人们纷纷到我爸妈那去告状。我们被大人揪着耳朵要求把雪球拆散,还道路一片畅通。
那时候的马路上,是没有那么多汽车和电瓶车的。尽管我们堵住了马路中间,那时候主要的交通工具自行车和摩托车,还是可以顺畅通行的。主要那时候乡里乡亲大家都互相认识,谁家的小孩子做了什么事,整个村都知道,大人们互相之间也把这个“告状”作为打招呼的方式。哪像现在这样,家里小孩和年轻人在外求学和工作,好长时间不回家,大家见面都很难认出来。
还有一次堆雪人的故事。那时候我已经上了高中,我哥已经考上大学外出求学了,他的寒假又没有我的长,邻居家的小伙伴也出去上学的上学,工作的工作了。所以冬天的季节,除了过年,基本上都是我一个人度过寒假。
我记得就是上了高中之后,冬天下雪的机会都变小了,即使下雪,雪花片也变小了许多,就像童年的乐趣一样,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对很多事物的感知,便没那么深刻了。
有一天晚上下了很大的雪,第二天早上起床,窗外一片白茫茫,本想赖床睡懒觉的我,直接从床上爬起来。早饭随便扒拉几口,就迫不及待地跑到家里还未盖房的地基上,堆起了雪人。开始是徒手抓雪,后来就戴起毛线手套,但还是发现,真的太冷了,于是我想了一个绝佳的办法,跑回家里拿了我妈洗衣服的塑胶手套戴上。因为小时候脑袋简单且为了快点投奔到喜爱的雪中乐园,我红通通、湿漉漉的双手没有擦干,便急着套上了手套。这个雪人是我堆过的最好的一次了,毕竟一个人完成,很有成就感,我还把自己的毛线手套挂在雪人脖子上(到现在我都特别喜欢中间用一根毛线连接在一起的手套,这样带着特别方便),到处找小树枝和纽扣分别做雪人的手、鼻子和眼睛。还没来得及想好怎么给它找合适的嘴巴,我爸发现我大冷天没在家待着很久,出来找我。一看我堆了个雪人,又看我戴着我妈的塑胶手套,突然没来由的一脚踹翻了我的雪人。
我惊呆了,问我爸:“你踩它干嘛啊,我刚堆好的。”
我爸说:“你都多大的人了,还做这种小孩子的游戏!”边说还边把塑胶手套从我手上脱下来看,“你看,你把你妈的手套都弄湿了,她怎么洗衣服?本来天就很冷,你让她戴湿手套?你看你的手,冻成这样还要玩雪!赶紧回家!”
说完就把我拉回屋里烤火。
我心里难过极了,尽管我的手当时已经冻得通红,甚至有些破皮了,但我浑然不知疼,心里只想赶紧回去把我的雪人扶起来。然后思绪开始慢慢飘远,脑海里浮现出一个雪人活过来的故事:
「一个大雪天,广场上积满了厚厚一层雪。小朋友们乐此不疲地在雪地里堆雪人,雪人的身体成型后,小朋友们脱下自己的围巾、帽子和手套,找来红伞和胡萝卜给雪人装扮,终于有了雪人的模样。这时候家长开始喊着自家的小朋友回家吃饭了。于是大家一窝蜂地跑开了,留下了雪人孤零零地站在那里。
夜晚的寒风呼啸,雪人很孤独,它很想很想找小伙伴们一起玩,所以它挣扎着挣扎着,终于活了过来,可以移动了。它想去找小朋友们玩,但是寒夜里,孩子们都睡觉了。它只能趴在窗户上,但因为内外温差,它的手一碰到玻璃,就开始融化。它每跑到一家小伙伴的窗户上,它的手和身体都有一定程度的融化。它呆呆地看着自己的身体慢慢变小,又望向窗户里面熟睡的小朋友的面容,对着窗户亲了一口。最后它看完了所有堆砌起它的小朋友们,自己只剩下一点点单薄的身躯了。
它默默地回到原来的广场上,慢慢、慢慢沉睡。第二天一大早,伴随着缓缓的日出,阳光洒向小朋友们的房间里。大家都醒来了,不约而同地想起了昨天堆的雪人。他们担心雪人被太阳一照射,就会融化,于是立马爬起床,急匆匆地跑去广场上看雪人。身后的窗户玻璃上,有一处窗花印记,特别像一颗爱心。其他小朋友的玻璃上都有。
“雪人不见了,雪人不见了。”有几个先到的小朋友最早发现雪人没有了踪迹。
“雪人不会自己趁我们睡着了,自己偷偷跑出别的地方玩了吧!”
“哼,太过分了!以后再也不堆雪人了!”
远处传来几声喊叫,是爸妈喊大家回家吃早饭了。像一窝蜂一样,小朋友们全部散开了。
广场上昨天堆雪人的地方,还有一个雪球在滚动着,边滚边发出了人一样的声音,只是音量太小,被人误以为是寒风呼啸而过。
“等一等,我是雪人。”」
后来我也忘记了,自己门口摊开的那个雪人到底有没有化掉,因为很快我就被其他好玩的事情吸引了注意力。
我的小肥手原来还有这么奇妙的故事线啊~我自己都很惊奇。当一个人开启记忆大门,在记忆空间中穿梭时,深埋在角落的那些记忆,就会一下子飞了过来。
开始我很不喜欢我的手,觉得它们太丑了,而且总是冰冷的样子。当年还流行过扳响指头,把指头往下一看,“咔咔”响声,那时候我觉得很酷,于是跟着学了起来,后来才发现,那样子的做法只会让关节越来越粗。
和别人握手的时候,我都刻意缩短时间,就怕大家会说,“天哪,你的手好胖啊!”
上中学的时候,经常会被这样说。但上了大学乃至上班之后,好奇我手的人,都不会再那么鲁莽了,变成了,“你的手好有福气哦!软绵绵的,好舒服呢!”
这之中的变化,大概是因为我由以前在人面前,不敢伸手做事情,变成了现在大大方方地用我的小肥手做各种事情,跟人握手、玩手机,甚至主动伸出来给别人看个够。因为他们手细嫩的话,一定是没见过我这样的小肥手的,多有福气啊!
尤其我的左手无名指,是整双手最多肉的地方了。我经常就在想,以后结婚要戴戒指的话,我还得专门去定做大号的环才行啊!可是,万一给我戴上戒指的这个人,他不喜欢我的手怎么办?那我得在结婚前赶紧把手剁了吧!那么就没有这样的烦恼啦!
后来谈恋爱的时候,确实也被嫌弃过手肥了,但嫌弃着、嫌弃着,就情人眼里出西施了。所以我现在已经不会刻意去在意它给我带来的不舒服的感觉,因为毕竟这双手帮我完成了很多的事情:帮我写作业,帮我拎东西,帮我挠痒痒,帮我洗头发,帮我拍照,帮我化妆,帮我尝试各种好吃的美食,帮我拥抱别人…
最重要的,它们帮我写了文章。
以前从来没有想过,这双手以后会不会变得更纤细一点,因为总觉得,身上带来的品质,就是个性,这就是我的标志,如果刻意去改变了,变成了大众都喜欢的纤纤细手,那不就跟现在的网红脸一样没有了特点了么?
现在每天也会偶尔做做拉伸,让自己的手指活动活动。也许哪一天我就真的找到了愿意为我左手无名指戴上那枚戒指的人呢!环小一点点,可以少用一点白金或者铂金,大概会便宜点吧!能帮人家省一点是一点呀!
这篇文章的迸发点来自于朋友在群里分享了一篇关于大家对黑丝显瘦的误解的穿衣文,当然我对时尚没什么经验,只会对自己的穿衣打扮做出合适的选择而已。而里面提到了渡边直美,这个女孩的气场强大到大家忽略了她的身材,朋友用惊艳一词来形容。
我觉得,那是因为她的眼里有光,那种接纳自己身体自信和自爱。每个人都是不同的,我们可以靠后天的努力去改变,但千万不能失去了自己的特点。
那么,我的小肥手,大概长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