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做什么事情都三分钟热度的人,真的很难坚持下来,没有什么特别热爱的事物,有时候也很羡慕别人能够在自己的领域里发光发亮,而我好像并没有什么很擅长的东西。
做一件事情可能并不需要什么开始,想做就做,去行动就好。可是一直坚持一件事情真的很难,没有点热爱支撑恐怕实现不了。
我六年级就用笔记本写过小说,只是手写的耗时实在是久了点,写了五六张就没在坚持了。现在拿出来看看还挺有意思的。
所以我开始行动了,我用电脑写了七万字,也投了稿。只是每天更新四千字对我来说真的很难,别人可能只需要花费一个小时,而我需要一天。真的是太磨叽了,我自己都嫌弃我自己。但是又不想写的太潦草,总之又又又又放在了一边。
然后我就意外发现了简书,最吸引我的是每天更新没有特别多的字数要求,想写啥都行。既然要坚持每天写点什么,就从简单的开始。
我以前不是一个喜欢记录生活的人,可能没有这么浪漫。改变我的是我的闺蜜,我过生日的时候,她给我看了好多我从前的照片,有些连我都没有存储,甚至忘记还拍过这样的照片。但是她都存起来了,她还把每一张照片的故事讲给我听,使我想起来很多从前的回忆,我们一直讨论了好久好久,让我意识到这些照片真的很重要呀。
我逐渐变得浪漫起来,开始喜欢记录生活,偶尔拍拍照片,既然我喜欢写点什么,不如将它们记录下来,多年后再看看以前的文章,真的会很有意思吧。可能会觉得那个时候傻傻的,也可能会对那个时候的自己感觉骄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