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道德经》感悟:第65章。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古代那些善于为道的人,不是教导百姓聪明伪诈,而是让人民淳厚朴实。人们之所以难以管理,是因为他们的智巧心机太多。所以用技巧来治国治理国家,就必然会危害国家。不用智巧治理,才是国家的福气。了解这两种治国方式的差别,就懂得了一个法则,经常了解这个法则,就叫做“玄德”。玄妙之德深沉又深远,和具体的事物复归到真朴,然后才能完全顺乎自然规律。
论述了道德教育之于社会进步的重要性,而完善的社会制度是进行全民道德教育的基础。
老子的“愚民”思想是为明民之举,绝不是“愚民政策”,而是指扬弃自我之智而明真我,明真我才能明白世界,明白一切。以自我为中心,是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是人心浮躁、社会混乱的根源;以他人为中心,是集体主义利、利他主义,是人心思定、天下大顺的根本。“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是说要消除人们的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思想,培养人们的利他主义、集体主义思想,走共同富裕道路。
“以智治国”就是利用自我之智实行“人治”。所谓人治,就是由统治者垄断国家权力,搞专制统治,以一人之心或少数人之心统治全国人民,是最大限度的满足统治者的欲望,这难道不是国家的最大祸害吗?“不以智治国”,就是实行无为之治”即民主法治。实行民主法制,必然“以百姓之心为心”。人民当家作主,享有充分的人权和自由,这自然是国家和人民的福气。
老子否定人治,肯定法治,强调“愚民”旨在建立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道德观,反对极端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