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庄
我是那走路带风的女子。
虽广大妇女早已走出三寸金莲的桎梏,但解放了近百年的双脚又主动陷入钢铁之躯的挟裹。
我,是个另类。相较于开车和坐车,更偏爱走路。
我走路快,所以有风。罗锅大高个,拉丁班上的唯一男士。一次路上偶遇,跟着我走一段,气喘吁吁地说:庄,你个子小,走路挺快啊,像踩着风火轮。我一路小跑,都追不上你的节奏。
我特别得意,但没有忘形。那是――,别看我个不高,步子不大,但两腿抬放的频率快啊。
刘姐每次下课后跟我一起走,我们小区相邻,可以一路同行。她说:最喜欢和庄一起走路,特别带劲,一会儿功夫就到家了。如果一个人走路,都不得劲,就想腻歪在家,不想出门来上课。
嘿,走路的快节奏居然成了他们口中的优点。
去图书馆、去上课、去看花、去见朋友……我根据路程远近和所需时间,多半决定走路去。走路方便,省去了找车位的麻烦和无处可停绕城三匝的急火攻心。
天晴,若是春冬季节,我就走在有阳光的那边。此时正是小暑,撑一把布满粉色蔷薇花的太阳伞,躲避穷追不舍的骄阳,给自己寻求一处庇护之荫。有光的地方就有影子,影子随脚步忽长忽短,紧紧跟随。总以为孑然一身,然另一个自己一直如影随形,不离不弃。
下雨,撑一把硕大的藏青色雨伞,或大或小的雨点在伞面上舞蹈,舞步或热烈或轻柔,伞沿处形成一道透明雨帘。雨,在地面次第开花。看,轻烟笼晓。嗅,空气清甜。脚尖在石板路上轻轻攒动,遇到水洼,灵巧地蹦跳,再稳稳落下。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走在雨中,心旷神怡。
步态轻盈,快快地行走在熟悉的路上。
因是步行,不必时时刻刻提防红绿灯和前后左右的安全问题。可以目不斜视,也可以随心瞻左顾右,仰望天空上的蓝天白云、乌云密布、霞光万丈、星星点点、月色朦胧……
一身运动装,一身淑女装,也或许一身舞蹈服。走路时,耳朵里塞着耳机,不轻易删除陪伴多年的音乐,让其顺序播放,每一首都像是老朋友守候着。初听是因为旋律,再听是因为歌词,也未必就是曲中人,只是听着听着,它懂了我,而我走路,亦习惯有它。
马尾不是十八岁的专利。走路时,马尾不由自主在脑后甩着,回忆自己的十八岁,反而暮气沉沉,不如现在精力充肺,活力满满,面带微微笑,只一心奔赴目的地。
参加过一次暴走团,在河心公园深处快节奏地行走,没有拖后腿,还反超几个队员。
常常突然就萌发出去走走的念头。一念起,换鞋出门,便是虎虎生风。甚至走着走着,两腿愈发轻快,就跑了起来,耳边有风。张开双臂,让风吻着手,从指缝间穿行,许是自由的味道。
慢步的次数屈指可数,可能是为了把自己湮没在山长水阔里。龙应台说:要真正地注视,必须一个人走路。一个人走路,独处的时候,才是你与风景之间的单独私会。当我想与一朵花、一朵云耳鬓厮磨之时,才肯放慢我的脚步。
可以独行,可以结伴,还可以三五成群。
不说话也不觉得尴尬,同频的我们,一起走在喜欢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