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他人,尊重自己(胡红梅抄袭三稿,学校时评应试版)

尊重他人,尊重自己

不尊重别人的人,别人也不会尊重他。——席勒

近日,著名青年女作家陈迅喆老师在朋友圈发文,直指深圳市如意小学副校长兼深圳名师胡红梅抄袭作品;山东某副校长也在朋友圈发文,控诉胡胡红梅涉嫌抄袭自己和他人出版的书籍内容。事件经过网络发酵后,引来了此市教育局介入调查,并在3月6日发布了处理通报。通报内容使她在一夜间身败名裂,跌落神坛。

尊重别人,才能让人尊敬

“傲骨寒梅香雪海”,红梅花开,本是令世人赞誉,但“名师”女神胡梅红的行为却令人嗟叹。当代社会的教育界,敢大肆抄袭原文,甚至是照搬原文,掐头去尾,改名换姓后,变成自己文章的人,实属不多。胡红梅斗胆张扬地进行创作文章、书籍的行为,不仅对原创的不尊重,也让她自己再也无法被我们尊重。

每个人对万事万物都要有怀着一颗尊重之心,教师也不例外。作为教师,对教育、对学生、对文本,对他人的科研成果等,都要有敬畏之心。胡红梅抄袭他人著作并公开发行,我们看不出她有对文化对作品对原作者的尊重,也看不到身为老师的她,对这一份注重品德的职业尊重。

胡红梅事件的发生,我们除了要知道她这件事的结果,还要对事件本身进行思考。她是一枝独秀,还只是冰山一脚。社会上还有多少身披“名师”的外衣的教育者,实则是虚假的剽窃者。毕竟这里最大的悲哀,是学生。

身为老师最重要的是为人师表。孔子说:“下之事上也,不从其所令,从其所行,上好是物,下必有甚者矣,故上之所好恶,不可不慎也,是民之表也。”对于学生来说老师就是我们的表率,在学生面前,老师就是上位者,学生不仅会听从老师的话语,还会模仿老师的言行。若老师自身都是一棵硕大却又空心的梧桐树且树立抄袭的榜样给学生,那他们教导出来的学生也是华而不实的,继续发展下去的学生们,该如何回应百余年前,梁启超先生发出的“少年强则国强”的呼喊?

曾国潘说:“心存敬畏,行有所止。” 在创作过程中也是如此,如果没有敬畏的话,一切将变得轻浮而不屑。胡红梅就是在创作过程中没有尊重原创,尊重作品,才导致她的文章原著程度才经不起推敲,如此的不堪一击。毕竟,“人生最终的价值在于觉醒和思考能力,而不只在于生存。”——亚里士多德

尊重他人,方能行稳致远。我们对原创尊重,实则也是在对自己的尊重。这是一种美德的传承,也是文明的延续。因为尊重他人,我们才会得到尊重,才能傲立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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