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李镇西老师的书,其中一章就是写日记。写日记这个习惯,自己从四年级已经开始写,虽然也是芝麻小事,但是那时候就是喜欢写。经常把奶奶给的零花钱攒起来,时不时去新华书店淘本子,看上自己喜欢的款式,脚就像粘了胶水,不把本子买回来,就根本解封不了。买回来的本子,恨不得一个晚上就写完它,第二天又可以去挑自己喜欢的其他款。那时候最盛行的是多彩的圆珠笔,每个字都换一款不同颜色的圆珠笔来写,现回忆起来,不在乎就是:一太闲,二还是太闲。因为闲,就只能这样消磨打发时间。但正是在这样的打发时间的习惯里,文字成了装载我喜怒哀乐的港湾,大悲大喜都在我平实的语言中。
每次写到自己词穷,就会开始悄悄地去看新华字典和成语典故,补充自己的词汇,避免语言匮乏导致的记流水账。李老师这是先见之明,提倡学生写日记,殊不知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汉字的特殊含义,都可以串出我那不谙世事的心灵。而今我写日记的过程,只是想单纯记录。等到将来再回首,脑海里能回忆起,曾经自己也纯粹过。
今天碰巧整理了以前的日记,才发现“常常忘记”真的是事实,回看日记后顿时更理解此刻的自己,也更欣赏和感激过去的自己,尤其是曾经那个用满满童真理解大世界提出大想法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