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康慧
大概是在十八岁的时候,那个时候的我还是长头发,很长很长,第一次染的黄色头发,忖得本来就肤白的我,更加的白皙细腻。
从广东回家过年之前,坐火车都会到武汉火车站,我一定会去姑姑家里住上好多天才肯回乡下老家去。
那时候姑姑住在武汉二七路头道街的一个胡同里,在顶楼,两室,厨房在楼顶,厕所在三楼,和另一户人家共用。
两个房间都很小,住了他们一家三口,姑姑,新姑爷,还有表姐,我去的时候就我们三个女的住大房间的大床,姑爷一个人住外面小房间的小床。
表姐在一个美容学校学彩妆造型,家里多了一堆各种各样的化妆品,光唇彩口红就五六七八种,颜色一个比一个好看。
我从来没有买过正式的化妆品,唯一的化妆品就是15块钱一盒的眼线膏,每天早上都会把自己的眼睛上下画上黑色的浓密的线条,然后在下眼睑晕开的时候,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变成熊猫眼。
我像刚红楼梦里刚走进大观园里的刘姥姥一样,艳羡的看着表姐的那个大大的化妆箱,眉笔,刷子,粉底,睫毛膏,眼影,口红,唇彩,应有尽有。
虽然我不会画眉毛,但还是拿表姐的眉笔尝试着给自己的淡淡的稀疏的眉毛画上了难看的线条,像两条压平的蜈蚣趴在上面,最后打上唇彩的时候,却觉得自己格外美丽动人。
我想着,要是这些化妆品是自己的就好了。
但是表姐在家的时候我不敢拿走她的化妆品,因为在这方面她并没有那么的大方。
但是姑姑就不同了,对我视如己出。表姐去学校上课以后,我肆无忌惮的用着表姐的各种化妆品,姑姑还会在一旁笑着跟我说,你喜欢什么就尽管拿去用,霞她又用不上这么多。
在姑姑的大方下,我毫无顾忌的拿了表姐的一个玫红色唇彩,一个唇蜜,还有一个画唇线的笔,眉笔。
估计表姐到现在还不知道这事,不过我知道就算当时她知道也不会说我。因为她自己不爱化妆,虽然学过化妆,但是她平时总是喜欢素面朝天。
十九岁的时候我还在广东志高电子厂上班,两班倒,十二小时,非常的辛苦,工资低的可怜,只有一千多块。
那时候谈了一个男朋友L,比我大六岁,他在舅舅的网吧打工,一个月赚两千五百块钱的工资,对我来说,已经多的不得了。
那时候工厂有好多男孩子喜欢我,有品检,有一个副组长,有一个机修,还有一个品管。
那时候太小了,根本不懂什么是喜欢。只觉得L长得不错工作稳定,性格开朗,对我好,又是广东本地人,而且他厨艺了得,炖的汤和做的菜都是超级好吃。
L打了一个耳钉,他喜欢穿白色的紧身针织配牛仔裤,他说话的声音富有磁性,非常的迷人而好听。
我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喜欢我,只记得他总是在和别人扣扣聊天的时候夸奖我,说我皮肤很白,样子很是漂亮。
大概是认识他以后,我枯燥单调的生活突然变得丰富多彩起来,他有很多朋友,一堆一堆的来他住的地方吃饭,玩耍,聊天,然后一起出去唱歌,夜宵。
那时候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只觉得有时候很好玩很新鲜,但是有时候熬夜到很晚回去也会特别的累。
工厂的繁琐枯燥和工资的事情,让我生出了辞职的念头,我觉得自己不该一生困在这些冷冰冰的器械里。
我告诉跟我关系好的朋友们,说我交了一个男朋友,比我大好几岁,广东本地人,对我很好。
后来从志高电子厂辞职的那几天里,有一个晚上他要带我去KTV唱歌,我回宿舍补妆的时候,很是心急的在上楼梯的时候拿出表姐的那支玫红色唇彩对着手机屏幕擦嘴唇,然后下楼梯跑的太快,唇彩突然从裤子口袋里蹦了出来,摔成了两半,我有点心疼的蹲下身子把它小心翼翼的捡起来,却发现碎掉的玻璃里,唇彩流了一地,它已经没用了。
我至今还记得当时的那一幕,特别的印象深刻。
去年的时候,我在家全职太太三年以后第一次出来上班,突然发现自己连支像样的口红也没有,于是约了两个闺蜜逛街要买口红。
在闺蜜的推荐下,我花了会员价129块钱买了一支国产的玛尔黛佳,是正红色,涂在嘴巴上的时候照镜子,特别的好看迷人。
闺蜜芳芳说我不会涂口红,于是她用棉签替我勾勒出了嘴唇的线条,然后我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的嘴唇,竟然是如此的美丽。
后来每天上班或者出去玩的时候我都会精心的涂上口红,但是去武汉上班的时候有一次下班不小心把这支口红弄丢了,我很是懊恼,来来回回找了好几遍也没有找到。
于是只能在芳芳和表姐的陪同下,去专柜买了一支一模一样的回来,大概过了半年吧,有一次突然发现老板娘也涂了跟我一样的口红,当她把口红拿出来的时候,我发现那就是我半年前掉的那支,但是她说是她刚买的。
我只好笑着夸赞说,你涂这支口红挺好看的,很忖你的皮肤。
现在,这支玛尔黛佳的口红已经快用完了,我突然有点舍不得它了,毕竟陪了我一年多了,每次不管去哪里工作还是搬家,我都会小心翼翼的带上它。
虽然现在我已经有了六只口红,最贵的一支是圣罗兰的三百多,最便宜的是几十块钱的,可是对我来说,每支口红都是我的朋友,陪我经历风风雨雨,我会永远记住它们的模样,以及我涂上它们那美丽动人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