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高考结束,得到的分数并不能全部怪罪于发挥失常,毕竟就算发挥正常,我也考不了多少分。非常颓废的一个月,就这样结束了。
2017年7月,具体日子我记不清楚了,只记得是下过了雨,傍晚实在无聊骑着共享单车从城西跑到了城北的江边,一个十八线的小城市,这段距离并不算多长,骑累了,将车停在路边,在路边的小卖部里买了瓶矿泉水,沿着江边走。这个时间段江边聚集了太多人,有的散步锻炼身体,有的在跳广场舞,还有的在等半个小时以后得喷泉表演,真不知道那玩意儿有啥好看的,天天晚上如此,一点变化都没有还能看的如此津津乐道,真的是闲的没事干了。我自然不愿意挤那个人多,我往反方向走,那边的湿地公园还没有完全修建好,所以反而没什么人,这对于我来说刚好,一个人边踢石头边走,虽然说酷暑时节,但是刚下过雨江边的风吹的人还有点小冷,缩了缩脖子考虑要不要准备回家。突然听到有什么声音,说实话我吓了一跳,我一个女生,走在一条没什么人,连路灯都没有的江边小路上,心里瞬间有点发怵。努力冷静下来,看看四周,打开了手机里的手电筒,借着那一小块的光慢慢像发出声音的地方走去,草丛里有东西在动,我怕有蛇或者癞蛤蟆一类的东西,就捡了一块铺路的鹅卵石扔了过去,结果声音更大了,耳边有各种虫子和青蛙的叫声让我分辨不出到底是什么东西发出的声音,只是隐约觉得像是什么幼崽发出的声音。
好奇心短暂的压住了恐惧心,扒拉开乱糟糟的杂草,我看到了一只脏兮兮湿漉漉的小猫,背后靠近尾巴的地方还粘了一坨黑糊糊的东西,脏兮兮的勉强能判断出是一只橘猫。这,就是我第一次看到天王的样子。
我想把它带走,这附近没有别的小猫,也没有看到母猫,不知道为什么只有它,虽然它脏的要死而且不停冲着我发出恐吓的声音,还试图挠我去抱它的手。虽然当时我还是更喜欢狗狗一点,但是我知道,如果我不带走它,它很可能会死。我折了个狗尾巴草在它面前晃悠分散它的注意力,一边趁机抓住它的后颈,它瞬间安静了很多,老老实实被我拎了起来,网上果然没骗我,抓后颈真的有用。
大夏天的没有外套,我也不想让它弄脏我的白色短袖,就用手帕纸将它大概裹了起来,试图擦干它湿漉漉的毛毛,我感觉它一直在抖,也许是淋了雨冷,也许是害怕,也或许都有。好吧,这样我肯定没办法骑自行车回家了,只好走到大路上去打了个滴滴回家,一路上一边安抚这只又脏又凶的奶猫一边默默心疼我为数不多的余额。
回到家以后,虽然爸妈不喜欢在家养小动物,但是也都是很有爱心的人,再把这只小可怜扔出去也是不可能的,就这样,它有家了。
回家后发现它真的好小,巴掌大小,毛都是稀稀拉拉的,牙齿都只有个白白的小尖尖。在灯光下我才发现它背后靠近尾巴的地方粘的是一坨屎粑粑,瞬间有点恶心,没办法,先洗个澡吧,那个屎粑粑根本洗不掉,我第一次用手接触屎粑粑,内心很抗拒,一气之下直接把它那一撮毛剪掉了。水从黄色变成黑色,换水,再洗一遍,终于看出本来的毛色了,很漂亮的虎斑猫,四只爪子,肚皮还有脖子下巴一片是白色的,其他都是很温柔的橘黄色,眼睛还是灰蓝色,我在网上查,说是幼猫的眼睛都是灰蓝色,等长大了才会知道具体是什么颜色呢。等给它吹干毛毛,我的胳膊和手上已经新添了很多道口子了,万幸猫咪太小指甲还软,并没有出血,只是勾破了一层薄薄的皮,有的只是一道白印子。
我给它准备了一碗水,一根火腿肠,掰了一小块放在它面前,它闻到火腿肠的味道直接扑了上来,但是我发现它居然连火腿肠都咬不动!好吧,这只奶猫可真够奶的。我只能嚼碎了喂它,这下吃的可香了,吧唧吧唧的吃了大半个火腿肠它就不吃了,剩下的小半个就归我了。大晚上的我也找不到别的可以给它做窝,就找了个塑料的收纳盒,里面垫了一个很久之前的赠品浴袍,因为又短又小的我们都穿不了,一直放在那里,今天中午派上用武之地了,大概剪裁了一下,变成两个小毯子,铺在盒子里,变成一个简陋的临时小窝。
它可能是饿太久了,特别能吃,网上买的猫粮暂时还没到,米饭泡骨头汤肉汤,再加上剪碎的小鱼干,吃的可开心了,因为牙太小,一个小鱼干可以抱着啃很久。
它莫名的喜欢这盆吊兰,有时候还会叼着叶子玩,炸起来的细碎毛毛透过阳光意外的美好,烦躁了一个月的心莫名静了下来。
我一向是个不会起名字的人,我叫李静,外号托塔天王,简称天王,既然跟着我混了,我的外号就送你了,以后,你就叫天王,猫天王。